2001年春節期間,人們還沉浸在節日的歡樂中。突然間,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兇殺案,使節日的喜慶氣氛被籠罩在不祥的陰云之中。這便是被新疆兵團公安局2001年掛牌督辦的農三師49團8連“2.5”特大殺人案。
2001年2月5日20時50分,新疆兵團農三師圖木休克墾區公安局接轄區49團派出所報案稱:農三師49團8連職工岳強一家3口人被殺,請速派人勘查現場。
接報后,圖木休克墾區公安局立刻將情況向農三師公安處報告,處、局領導分別帶隊趕到案發現場,組成了“2·5”特大殺人案專案組。經訪問群眾和現場勘查查明:
死者岳強、男、24歲、農三師49團8連職工,經營個體商店;死者魯琴、女、24歲、岳強之妻、農三師49團8連職工;死者岳俊俊、女、出生3個月零23天,岳強、魯琴之女。
死者岳強,死于家中商店柜臺內地面上,呈俯臥狀,右枕部有4處鈍器傷,眼部有銳器死后傷,頭部有大量血跡和腦漿;死者魯琴后枕骨有14平方厘米的腦骨皮損傷,鈍器傷,雙眼眼球被摘除,死于臥室地面上。
床上有顱骨碎片及腦漿和大面積血跡;死者岳俊俊是被棉被捂壓窒息死亡于臥室大床上。現場無搏斗痕跡,種種跡象表明死者是在不備的情況下被害的,被害時間應為2月4日晚上23時至24時現場無翻動跡象,金銀首飾、現金、支票均未短缺。另外,現場已被死者親屬及眾多群眾進入,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壞。
圖木舒克
根據現場分析及調查訪問,專案組一致認為:排除圖財害命的可能,確定該案為報復殺人,決定偵查方向主要圍繞:一是與岳、魯兩家有仇怨的人;二是有情殺可能的人;三民Z分裂、暴力恐B、宗J極端勢L報復社會的人這三個方面展開。
專案組以8連作為工作重點,做到戶戶走到,不放過每個人案發當晚的活動情況和時間,對凡是與岳、魯兩家及親屬有矛盾的人都進行了認真梳理和排查,對民Z分裂、暴L恐怖等報復社會活動情況也先后派出多個工作組進行調查。一年中,共召開案情分析會數十次,先后派出專案工作組12個,出動警力始終保持8人以上,走訪調查群眾138人,制作筆錄380份,共排查重點嫌疑對象38人,采取和使用了各種偵查措施和手段,但案件仍無突破性進展。
2002年2月,公安處領導多次召開各部門有辦案經驗的同志參加案情分析會,集思廣益,總結經驗。刑警支隊又重新制定了新的“2·5”特大殺人案偵查工作方案,并于4月派出由刑警支隊、國保支隊組成的專案組,深入到49團開展工作,進一步對重點人員加強了秘密力量的布控,擴大線索來源。
圖木休克
2002年6月10日至7月30日,在新疆兵團公安機關開展的嚴打整治第三次戰役中,農三師各級公安機關按照兵團公安局“反盜竊、破大案、追逃犯”的戰役部署,針對2001年兵團公安局督辦的“2·5”特大殺人案,又制定了周密細致的工作計劃。圖木休克墾區公安局及49團派出所在戰役中始終把偵破“2·5”特大殺人案作為工作重點,做了大量細致的工作。獲取了重要線索,使“2·5”特大殺人案初現端倪。
2002年7月20日,49團派出所在調查中通過秘密偵察獲得重要線索:10連的艾合買提·阿不都熱依木與岳強一家三口入被殺有關。局領導立即安排刑警大隊會同49團派出所對線索進一步核實。并于當天前往師公安處向處領導作了專題匯報。處領導認真聽取匯報后,對案件線索進行了認真分析,當即安排圖木休克墾區公安局對“2·5特大殺人案重大犯罪嫌疑人艾合買提·阿不都熱衣木進行秘密調查。并適時對其采取強制措施。
圖木休克墾區公安局于7月24日將犯罪嫌疑人艾合買提·阿不都熱衣木拘留審查。師公安處領導也及時帶領原“2·5”特大殺人案專案組成員趕赴圖木休克墾區公安局指揮、協調案件偵破工作。針對“2·5特大殺人案已發生1年半,調查取證工作比較困難,處、局領導連續組織召開專案組會議,制定對策。經過專案組民警與案犯12個小時的斗智斗勇,艾合買提·阿不都熱衣木終于供述了在2001年2月殺死岳強一家3口的犯罪事實。
犯罪嫌疑人艾合買提·阿不都熱衣木。男,維吾爾族,1974年4月出生。小學文化,居住農三師49團10連,無業,家中有70歲的老母親。1994年因犯搶劫罪被巴楚縣人民法院判刑7年,執行5年,于1999年7月釋放回家;1999年12月又因犯盜竊罪被農三師圖木休克墾區人民法院判刑1年,于2000年12月2日釋放回家。案發的前3天。艾合買提·阿不都熱衣木去被害人岳強的商店買酒喝,喝了3杯后便到岳強家院子里小便。岳強見后不滿與艾發生了爭執,艾便產生了殺人報復的念頭。
2001年2月4日晚22時許。艾合買提·阿不都熱衣木準備了5元錢,以買煙為名去岳強家,走進院子還未進屋,聽見屋內有“干杯”的勸酒聲,艾見時機不成熟,便返回家中。大約1小時后,艾從床下找出1根撬杠藏在身穿的黑色夾克衫內,第二次去了岳強家。到了岳強家院子里。見燈已熄滅,便推門進了客廳。喊了聲“喂”。
撬棍
岳強從臥室走出,問“買啥?”艾答“買煙”。岳強打開商店門,開亮燈。艾在岳強剛進入柜臺人口時。緊隨其后從懷里拿出撬杠猛擊岳強的后腦部。岳強一頭栽進了柜臺內,趴在地面上。艾準備離去,見岳強動了一下。又上前用撬杠向其后腦部連打兩下。見岳不再動了便走出商店。這時被魯琴看見了,魯見狀想住外跑,艾抓住了魯琴的手,魯琴哀求道:“我給你錢,你不要打我”,艾說:“好,你先進房子”,將魯琴推進臥室。
魯琴又說“我給你錢”,艾說“我不要錢”,魯琴掙脫往外跑。被艾用撬杠猛擊后腦部,魯被打得一下子蹲在地上,艾將其放在床上,見魯琴抓住頭發掙開了眼睛,又用撬杠猛擊魯琴后腦數下,魯琴再也不動了。艾又走進商店,看看岳強是否死了,用手摸岳強的鼻子已無呼吸,確信已死。看見岳強尸體旁有一把匕首,便拿起走進臥室,擔心魯琴日后活過來會認出自己,將魯琴的眼球挖了出來。用匕首刺了岳強后腦幾刀,對岳強的眼部連捅帶剜,做完這一切后,猛然發現大床里側熟睡著一個用小被子包著的嬰兒,擔心小孩醒來哭鬧,會被鄰居發現,艾用兩床被子壓在了嬰兒的身上。回到家中,艾將褲子、T恤、鞋子都撕爛扔進屋后果園的垃圾堆里。第三天中午,艾見許多警車停在岳強家門前的公路上,為了躲避公安機關的調查,艾將作案時穿過的外套夾克衫在戈壁灘燒掉。
至此,農三師公安民警艱苦偵查近18個月的這起殺人案終于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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