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小便宜吃大虧”
一些不法份子,
利用部分人群
愛占“小便宜”的心理,
通過送禮物的方式,
拉近關系,博得信任。
然后以“幫忙”的名義,
誘騙用戶手機號及驗證碼,
進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切記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真實案例
近日,渠縣網安大隊成功破獲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犯罪嫌疑人肖某、楊某系情侶,長期流竄于達州達川、渠縣、大竹等地,專門在人員密集場所實施詐騙。
他們以虛假宣傳、贈送雞蛋、餐紙等方式誘導群眾提供手機號及驗證碼,然后以10元、15元、30元不等的價格將這些信息出售給不法平臺,從而獲取非法利益。這些平臺獲取用戶的手機號和驗證碼后,用于注冊抖音、小紅書、陌陌等社交平臺賬號,進而實施網絡傳銷、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肖某、楊某兩人通過這種手段非法獲利68000余元,受騙群眾多達2000余人。
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兩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網警提示
筑牢“五道防線”,守護個人信息安全
1.堅持信息最小化原則:僅提供必要信息,避免過度授權。
2. 警惕街頭掃碼與網頁抽獎:拒絕向非正規平臺授權手機權限,不參與不明來源的掃碼領禮品、網頁抽獎等活動。
3. 強化驗證機制:啟用二次驗證,如在支付寶、郵箱等重要平臺綁定人臉識別、硬件秘鑰等多重驗證方式。
4. 自查數字足跡:登錄運營商官方APP,檢查名下是否有陌生副號或異常業務訂購。
5. 警惕免費陷阱:切勿因“0元領取禮品”等小利,輕易提供手機號及驗證碼。驗證碼=電子身份證,切勿外泄,防止身份被冒用注冊賬號。
保護個人信息,從細節做起,守護自身安全!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六十四條網絡運營者、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三條規定,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隨著網絡的飛速發展
網絡詐騙手段也層出不窮
犯罪分子手段多變
越來越多的群眾落入陷阱
下面
蜀黍帶你拆穿那些“花式詐騙”
預防被騙
大家都get了嗎?
一定要保持頭腦清醒
加強認識,提高警惕
讓我們一起守護好“錢袋子”
堅決不給騙子可乘之機
據渠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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