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25個世界知識產權日。4月24日,省檢察院發布4件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指導全省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深化知識產權檢察綜合履職。其中,我市檢察機關辦理的兩起案件入選。
制售假冒模板 12人被判刑罰
2017年5月至2023年4月,張某某伙同劉某甲、彭某某、武某某等人,未經某著名高科技企業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制作假冒商標光纖模塊。李某某、王某某、歐某某提供假冒該企業的防偽標、外包裝、說明書等制品,由武某某通過線上物流方式進行銷售。
2017年5月至2023年3月,外省某公司的員工徐某某、劉某乙、沈某某、余某某、黃某某,明知張某某等人銷售的是假冒某高科技企業注冊商標商品,仍從張某某處購買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由劉某乙加價對外銷售。2019年8月至2021年12月,關某某明知徐某某銷售光纖模塊系假冒商標侵權產品,仍向其購買130余萬元產品,并銷往山西等地。經查,本案非法經營數額達620萬余元。
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全鏈條打擊犯罪;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推進追贓挽損,督促嫌疑人為客戶替換已售侵權產品,賠償權利人600萬元;跨區域協作,開展社會治理,向生產加工行為發生地移送行政違法線索,針對企業在預防違法犯罪中存在的問題,制發檢察建議并督促落實。
2023年5月至2025年4月,小店區檢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先后對張某某、劉某甲等12人提起公訴,對犯罪情節輕微的武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法院審理后,張某某等人分別被判刑,外省某公司因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判處罰金160萬元。
產銷貼牌面粉 難逃法律懲處
河北一家公司是某品牌面粉注冊商標所有人。2021年4月起,席某某從該公司購進面粉在山西省內銷售。2022年11月,該公司停止向席某某供應面粉。
2022年1月,席某某承包山西某面業公司進行面粉生產、銷售活動。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席某某在未經河北某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從山東等地訂制印有該公司品牌面粉注冊商標的包裝袋,從山西、河北、河南等地購入小麥,貼牌生產加工面粉對外銷售,共生產假冒商標品牌面粉2567袋,非法經營數額共計22萬余元。經檢驗,涉案產品質量合格。
2023年7月,清徐縣公安局以席某某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立案偵查,清徐縣檢察院應邀介入偵查后,建議公安機關重點圍繞產品商標授權情況和侵權犯罪數額開展偵查。當年10月,清徐縣公安局以席某某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向清徐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該院受理后,依法告知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通知其案件辦理進展情況,聽取其對事實罪名、商標授權、賠償損失等方面的意見;釋法說理,組織賠償諒解協商,促進雙方矛盾化解,最終席某某自愿認罪認罰,主動賠償權利人10萬元并取得諒解。
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5萬元。(劉友旺)
來源:太原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