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將至,又是一年客云時。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婺源縣涉旅行業亂收費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等規定,現就價格、收費等對全縣經營者及相關單位再次鄭重提醒告誡如下:
一、履行義務。所有經營者都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價格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合理制定價格。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加強價格自律,做到依法經營,質價相符,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工作指導。
二、規范行為。(一)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內容真實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捆綁銷售、搭售其他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杜絕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使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之進行交易。(二)嚴禁經營者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謠言,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三)加強自律,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三、重點行業。(一)景區景點、住宿、餐飲、旅行社、旅游購物點、娛樂行業等服務行業經營者須做好明碼標價公示,不得串通漲價、哄抬價格、變相漲價、隱瞞價格附加條件;不得以虛假宣傳、虛假標價、模糊標價、虛假折扣等手段欺騙消費者;價格如有變化的,必須提前公示告知消費者,嚴禁事后收取未標明的費用;(二)景觀村、研學寫生基地等未經批準,嚴禁收取任何費用(停車費、衛生費等)。對于攔車攔路強行違規收費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由縣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行為處理;(三)客運、車輛救援服務單位要做好價格公示,認真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嚴禁趁交通繁忙之際擅自漲價,價外收費和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四)停車場收費應在顯著位置設立停車收費公示牌,嚴禁超標準收費。
法律責任
(一)違反《價格法》規定,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二)違反《價格法》規定,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囤積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三)違反《價格法》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四)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1.不標明價格的;2.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3.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4.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其他行為。
(五)拒絕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各經營者和相關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舉一反三,規范價格行為。縣市場監管部門對涉旅亂收費行為零容忍,將堅決從快從嚴從重處罰。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將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有關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包括涉旅亂收費行為),請保存好有關憑證并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舉報。舉報線索經核查屬實的,依《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婺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來源:魅力婺源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