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行海洋)4月27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布《法治藍皮書·中國法治發展報告(2025)》。藍皮書指出,為避免行政執法機關過度處罰,應定期發布行政處罰報告,向社會公開罰款金額,接受社會監督。
藍皮書顯示,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法治指數研究中心項目組選取73家公安機關,包含31家省級公安機關和部分地級市公安機關,基于公安機關官網及移動終端公開的信息數據,對其法治建設情況作了評估。
行政處罰是政府管理的重要手段,但因減損相對人利益而受到法律的嚴格規范。評估結果顯示,2024年公開罰款金額的公安機關有18家,與2023年的13家、2022年的11家相比有所增加。藍皮書指出,個別地方可能存在以罰代管現象,為避免行政執法機關過度處罰,確保執法活動公平、合理、透明,應定期發布行政處罰報告,向社會公開罰款金額,接受社會監督。
將行政規范性文件納入法治軌道嚴格管理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評估結果顯示,73家公安機關中有64家對行政規范性文件實施集中規范管理,占比87.67%。其中,北京市公安局建立專門的規范性文件庫,標識文件的有效性,并定期發布有關規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
部分公安機關向社會發布行政執法統計數據。評估結果顯示,73家公安機關中有25家公開了上一年度的行政執法統計年報或行政執法統計數據,占比34.25%。以山東省公安廳為例,其2023年度行政執法數據統計年報內容較為充實,統計公開了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檢查等執法情況數據。
藍皮書建議,公安機關應建立年報制度,年報在整合現有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行政執法統計年報的基礎上,擴展更為翔實的數據,接受群眾評判和監督。
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時,一般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目前,行政規范性文件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沒有統一規定,各地公安機關遵循地方要求的7日、10日、15日、30日不等。藍皮書建議,鑒于行政規范性文件一般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應該統一將公開征求意見期限設定為不少于30日;對于征集到的意見要認真論證,并及時向社會反饋采納情況。
編輯 張磊
校對 張彥君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