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街頭巷尾
共享單車以其便捷性
為我們的出行帶來了諸多便利
但共享單車違規載人行為卻屢禁不止
共享單車的設計初衷是“單人騎行”
違規載人不僅威脅自身安全
還可能引發交通事故、影響公共秩序
下面將對部分騎行共享“電車”違規載人
被處罰的案例進行曝光
案例一
違法時間:2025年3月28日
違法地點:貴港市港北區新華路
違法內容:實施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違法行為
處罰結果:罰款50元
案例二
違法時間:2025年3月28日
違法地點:貴港市港北區中山路
違法內容:實施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違法行為
處罰結果:罰款50元
案例三
違法時間:2025年4月16日
違法地點:貴港市港北區江北大道
違法內容:實施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違法行為
處罰結果:罰款50元
案例四
違法時間:2025年4月18日
違法地點:貴港市港北區中山路
違法內容:實施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違法行為
處罰結果:罰款50元
案例五
違法時間:2025年4月18日
違法地點:貴港市港北區中山路
違法內容:實施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違法行為
處罰結果:罰款50元
案例六
違法時間:2025年4月18日
違法地點:貴港市港北區中山路
違法內容:實施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違法行為
處罰結果:罰款50元
共享單車、電單車載人
不僅是一種危險行為
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
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共享電動自行車禁止載人
目前,社會上常見的共享電動車均貼有“禁止騎車載人、未滿16周歲嚴禁騎車”的標識,且沒有設置后坐墊,說明只能一人騎行,禁止載人,此外,相關法律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
違規載人發生事故還需承擔相應責任
共享電動車在車身上已經明確表述了所有的規定,使用者無視規定,放縱自我所造成的后果與相關責任跟平臺方無關,應該由使用者自己承擔。
違規載人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將很大概率拒賠
目前,路面上的共享電動車基本上只有1個座位,騎乘兩人以上屬于交通違法行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將很大概率拒賠。
圖文:一大隊
采編:甘 霖、李良意
責編:莫清清
審核:劉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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