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鎮賚縣嘎什根司法所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由司法所牽頭,聯合法庭、律師事務所、派出所、土地所、村委會,成功調解一起宅基地糾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當事人楊某亮、高某磊向鎮賚縣司法局嘎什根司法所申請人民調解,稱董某、裴某作為其左右鄰居,在其合法擁有的宅基地院內無權占有約42平方米土地,侵權行為長達5年,導致其無法正常育稻苗。雙方多次協商無果,董某、裴某拒不承認侵權。
接到案件相關信息后,各部門迅速聯動。司法所充分發揮協調作用,組織開展調解工作;法庭憑借專業法律知識,提供精準法律指導;律師事務所律師從專業視角出發,為當事人釋法明理;派出所維持現場秩序,保障調解工作安全有序進行;村委會利用熟悉鄰里情況的優勢,協助溝通協調。
調解過程中,各部門秉持新時代“楓橋經驗”理念,耐心傾聽當事人訴求,深入分析矛盾焦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宅基地使用權、侵權責任等相關法律規定,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引導雙方互諒互讓。經多輪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級,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此次多部門聯合調解,是對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積極踐行與生動詮釋,彰顯了多元主體協同治理、源頭預防化解矛盾的顯著成效,充分發揮了司法行政職能作用,促進多元化解機制更加完善,為基層社會治理提供了有益范例,也為今后處理類似糾紛積累了寶貴經驗。
來源:鎮賚縣司法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