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想不通,買魚一定要殺嗎?不殺不是更省事?為何這個商販這么暴躁這么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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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個網友是探店博主,和助理一起去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鄧甲生鮮市場買魚,花費33元。等他付款后,他就要求商販不宰殺。但是沒想到,這個攤位的女老板說,要是不殺提前說,還準備換一條。但是網友不同意,和攤位的男老板發生爭執,這個魚販特別激動,他連聲抱怨:“不殺要先說”“哪有買魚不殺的?”“買魚不殺是鬧事”。
在得到顧客要求不宰殺的要求后,雙方進行爭辯,他居然對顧客扔秤砣,砸到了顧客的腳踝。接著魚販子不依不饒,對顧客搶手機、毆打。顧客報警,民警將魚販帶走調查。
最終的處理結果是,涉事魚販被處行政拘留12天,并處罰款200元;市場開辦方已對涉事商戶進行關停15天處理,漢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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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論:
武昌火車站熱干面的教訓看來還不夠啊。
早就該整治了都是放松管理給慣的!
所以為什么不殺就要換一條?
缺斤少兩心虛了。
大家都上超市買,讓狠人去發瘋。
希望加強市場管理,嚴厲打擊缺斤少兩,欺行霸市,以次充好和食材浸泡化學品的行為!
老板態度非常惡劣。
希望這樣打假的人,多點。
不啊,我在武漢買魚,都會提前跟他說不殺魚。
我好奇的為啥說不殺魚要換一條魚。
因為會缺斤少兩,不殺魚要提前說。
本人有一次買魚,稱了之后說不用殺,賣魚的直接補了一條魚。
宰殺不宰殺有什么貓膩嗎?
想知道為什么不殺魚。
商家太狂了。
2斤的魚,殺好回家稱變成了1.5斤。
在廣東買魚,老板說 問你 要不要幫你 宰殺,貌似還有點選擇權。
賣魚的缺斤短兩。我不跟農貿市場或路邊小攤販買。
就是說,為了彌補8兩秤,以后魚要漲價25%了唄。
行規,公開的秘密...
不止武漢全國都是這樣,水產品缺斤少兩最嚴重。
強烈要求嚴懲黑心商家。
武漢去了兩次發現武漢的人開車轉彎都不打燈?
宰殺好至少要少5兩。
查他背后的問題,要么魚肚有問題,要么就是騙斤兩,但是百分之九十騙斤兩。
賣魚的不怕買魚的還價,殺魚玩稱就能補回來,買魚最好去超市,明碼標價。
心里有鬼。
還有買魚不殺不行的?我們這是殺魚要給店家說,不說默認不用殺魚。
以死換活,當著面換的。肯定還有缺斤少兩的問題,不殺就露餡了。
正義的小伙子受委屈了,還被秤砣砸了,估計很疼。做生意的老板呀,也不想想,你缺斤少兩做了這么多年 你發大財了嗎?既然缺斤少兩發不了財 為什么不換個思路,足斤足兩試試,人們都不傻,你正經做生意,人家都愛去你那里,然后生意就絡繹不絕,反而能多賺錢。
罰200, 停業15天,這處罰也太輕了吧。
愿意殺就殺,不愿意就不殺,為什么強迫?
應該缺斤少兩,宰殺了就看不出來缺斤少兩了。
因為秤是短斤少兩的,商家把魚一殺,除去內臟和魚鱗,顧客回家復稱就算發現問題也沒證據。 如果魚不殺,消費者隨便一復稱,就露餡了。
殺沒問題啊,但必須先拿過來用自帶的秤稱一下看看是否夠秤再破肚。
這么輕描淡寫,就寫個扔了秤砣,怎么不寫把人打得縫了針?
我們這是殺魚要說,不殺魚還要說嗎?
黑心商販要重罰,做生意也是做人,要講誠信!
這個人不得去醫院把各種檢查都做一遍,然后養傷一個月起步?誤工費 精神隨時費 各種費都先賠償一遍。
不要惹賣魚的,看看《狂飆》。
這個家伙,估計是缺斤少兩啊!
短斤短兩已成為水產、海鮮、黃金回收等行業的潛規則,一旦被人揭露,就會氣急敗壞,惡語相向,甚至威脅毆打。希望打架者及時取證,保護好自己。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于風雪,你們冒著風險揭發舉報不良商家,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凈化消費者消費市場環境。
我買回去養,你敢給我殺?!
顧客受傷了嗎?住院了嗎?做傷情鑒定了嗎?
說明魚有可能缺斤少兩,殺了少稱就有了借口。
這以后附近的人估計都不敢去他哪里買魚了。
在武漢吃過一條魚,活魚現殺,上來后魚眼是癟的,也不新鮮,但是沒法舉證啊,就當買個教訓了。
在武漢,買魚不宰,這就是對攤主的侮辱,沒人能受得了,應該尊重當地的民俗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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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說,武漢買魚必須得殺,這是當地的風俗,最好尊重。這還是第一次聽說,這樣的風俗也是很奇怪,而有的網友說如果不殺要提前說,有一次買魚沒提前說不殺,結果稱好后說不殺,商家換了一條魚。
根據網友交流,才發現買魚殺不殺魚和買之前要說殺不殺魚里面存在的一些貓膩。原來,殺魚是約定俗成的,因為一般人就覺得殺魚麻煩,魚販殺好更好,但是殺了魚后,去掉內臟什么的,重量自然有損耗,和買的時候不一致了,大家也無話可說。但是如果不殺魚呢,很有可能顧客拿回家會稱一下,這樣是否缺斤少兩就很明白了。但是如果顧客買魚之前提前說要不要殺魚,不殺,魚販就賣正常重量的魚,殺呢,缺斤少兩的魚反正顧客也不知道,而且據說很多稱都是可以調節的,一般少個1兩2兩,顧客都發現不了。
但是,這完全揭露了菜市場商家的丑惡嘴臉,誠信經營做不到,還對顧客動粗,的確需要嚴懲。這樣的風氣和所謂的行規真的應該好好查一查,多查查,難道顧客買菜還要帶稱嗎?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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