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在文明社會里,衡量一個人道德的,不是他對強者有多獻媚,也不是僅僅體現在尊重人,尊重人的權利,而是每個人都具備人本主義的觀念,對眾生平等內心有一種深刻的認識。
當憐憫死了,文明也就只剩下外殼了。
開篇,跟大伙扯一件小事,雖說,胖胖自己不養貓不養狗,一向是“不喜歡就遠離,尊重別人的喜歡”,但是不喜歡不等于可以傷害,連這點起碼的常識都沒有的人,咱們只能說,不僅僅是獸性未泯,而是連獸性都不如了。
最近,錢江視頻、大象新聞就報道了一則新聞:
事情發生在4月25日晚,廣西柳州風情港夜市,一名男子在夜市花了約300塊錢,買了一只兩個月大的小狗。
回家不到一小時,就跑回來要求原價退款,理由是“不滿意”。商家覺得小狗身體健康、沒問題,拒絕了退款,只同意換一只。
結果呢?這男子情緒失控,從他人手中搶過小狗,當眾——兩次重摔,直接摔死在水泥地上。
目擊者說,小狗第一次被摔還掙扎了一下,第二次就當場沒了氣息。
路人中有位女生試圖攔他,可惜沒攔住,周圍圍觀的人呢?沒人報警。事后,有好心人把小狗尸體帶去火化了。
這事一出,網絡上罵聲一片。
大家一致的評論就是:
欺軟怕硬的典型,自己過得窩囊,就拿弱小的生命撒氣。
確實,一條小生命,從出生到死亡,只用了兩個月零幾分鐘;
一場交易,從買賣到滅絕,只用了300塊。
這可不是一件商品,而是一個活生生的、帶著溫度的小生命。
交易,不是支配權,更不是虐殺權。
但這名男子顯然根本不懂,他用的是一種徹底物化生命的邏輯:
買回來,就像點外賣;不滿意,就像差評退款;發泄情緒,就像砸壞一件貨品。
問題是,狗不是貨,它是生命啊。
這起事件背后的思維病灶,其實就是:
“我花了錢,所以它歸我,我可以對它為所欲為。”
胖胖雖然不養寵物,但始終認為人本主義,最基本的一條,就是:
任何生命,都不是你情緒的出氣筒。
文明社會,對動物的保護,不是矯情,不是作秀,
而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底線。
而這條底線,如果選擇無視,那就是給了暴力者一張通行證:
“只要對象夠弱小,你可以隨便踐踏?!?/p>
這就是赤裸裸的,變相縱容。
這男的為什么敢當眾摔死一只小狗?
他敢這么干,說明什么?
說明他根本不覺得自己會付出代價。
說明他心里有一個極其深刻的潛意識:"我可以欺負它,因為它比我弱。"
他不能反抗真正讓他痛苦的人,所以他轉而去找一個最安全、最無反抗能力的對象——小動物,來發泄。
這也是人性最骯臟、最丑陋的一面。
說白了,很多人表面上是個正人君子,內心卻住著一個小小的施暴者。
只要有機會,就想找個更弱的對象,把自己積壓的怨氣,一點一點傾瀉出來。
而動物,因為不會反抗,不會舉報,更不會控訴,所以就成了最理想的“出氣筒”。
你說,一個社會,真正的文明指數,應該怎么算?
是GDP高嗎?是人均工資高嗎?是地鐵多快嗎?是高樓多高嗎?
胖胖認為,不止于此。
一個社會真正的文明底線,還要看它如何對待最弱小、最無力的生命。
當街頭小動物可以被隨意摔死,當小孩可以在家里被父母虐待,當老人可以被遺棄在角落里,那不管外表多光鮮,這個社會,骨子里,依然是野蠻的、冷漠的、病態的。
文明,不是表面的光鮮,而是對相對弱勢一方的溫柔。
尊重人,尊重生命,尊重眾生平等。
這才是文明的起點。
今天社會上最缺的,其實不是"愛貓人士"、"愛狗人士"這種標簽。
最缺的,是基本的人文關懷,是把弱小生命當成和自己平等存在的意識。
是那種樸素的想法:
"它也是條命,它也會疼,它也有靈魂。"
而不是簡單的功利主義計算:
"它值多少錢?"、"它有沒有用?"、"它是不是我的財產?"
當所有關系都被量化、被商品化,當一只狗的命,只值300塊,當一條命的尊嚴,可以摔打,那么,這個社會離徹底的冷血,還有多遠?
很多人總以為善良是熱情,是感動,是施舍。
其實,善良,首先是克制。
是在你有能力傷害一個比你弱小的生命時,你選擇了收起手,收起腳,收起那份潛在的暴戾。
你沒有因為自己受了傷,就去轉身傷害別人。
你沒有因為自己苦過,就去把苦加到更弱小的身上。
這才是善良,才是真正的強大。
當你面對一只小小的、毫無反抗之力的小狗,選擇尊重它的生命,其實也是在尊重你自己。
因為,每一次對弱小生命的尊重,都是對文明底線的一次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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