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4月27日電 (記者 謝雁冰 李曉喻)仲裁法修訂草案27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修訂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國家支持仲裁委員會加強與境外仲裁機構和有關國際組織的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仲裁規則的制定。
修訂草案二審稿明確,經當事人同意,仲裁活動可以通過信息網絡平臺在線進行。仲裁活動通過信息網絡平臺在線進行的,與線下仲裁活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修訂草案二審稿規定,仲裁委員會應當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公開章程、登記備案、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服務流程、收費標準、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預決算報告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修訂草案二審稿還明確,支持仲裁委員會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設立業務機構,開展仲裁活動。鼓勵涉外仲裁當事人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仲裁委員會、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仲裁地進行仲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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