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號,上海浦東蓮溪路地鐵站附近的草坪上,一只藍貓靜靜地趴著,周圍蒼蠅亂飛。
起初,發現它的路人以為它只是摔傷了。
然而走近了卻驚訝地發現,這只貓的四肢已經沒有了,骨頭裸露在外,傷口切面整齊得可怕。
更讓人崩潰的是,它脖子上還掛著一個精致的項圈,上面寫著“招財”兩個字,很明顯這是一只有主人的貓。
看這只藍貓胖乎乎的樣子,應該被主人養育的很精心。
不知道它為什么會落在壞人手里,又經歷了怎樣令人發指的暴行。
它的四肢被砍斷全身水腫,又從高樓被拋下,身體里的血液幾乎流干了,喉嚨里塞滿了苦苦掙扎時吞下的樹葉殘渣。
它不會說話,但從表情能看出,它極其痛苦。
就在醫生緊急搶救時,又赫然看到它肚子里還有四只已經足月的小貓。
它們本可以在一周內出生,活蹦亂跳地感受美好人間,現在卻連和媽媽一起,死在了手術臺上。
這絕對不是意外,而是一場處刑式的虐殺。
好心博主不僅將這只藍貓送到醫院急救,還保存了所有證據并報警,目前警方已經介入了。
網上總有人說“可以不愛,但別傷害”,可現實是,虐待動物的從未消失。
人渣
去年有網紅“杰克辣條”直播虐貓,用開水燙、鐵鉗夾,甚至把貓從高樓扔下。
今年這只藍貓的遭遇更凄涼,惡魔的手段之殘忍,連見慣血腥場面的獸醫,都忍不住發抖。
當然,也有網友覺得博主和警方小題大做,不至于為一只貓興師動眾。
但更多的網友卻清醒地意識到,這類人往往不會止步于虐待動物,必須防患于未然。
實際上,心理學研究早就發現,虐待動物是暴力犯罪的前兆。
美國精神病學家約翰·麥克唐納提出的“麥克唐納三要素”里,虐待動物、縱火和遺尿是連環殺手的常見特征。
國內多起惡性案件也顯示,不少殺人犯的童年都有虐待動物的經歷。
所以,別以為這“只是一只貓的事”。
今天他能笑著砍斷貓的四肢,明天就可能把刀對準更弱小的目標——比如孩子,比如老人。
那么,法律真的拿他們沒辦法嗎?
目前,我國法律對虐待動物的懲罰仍存在巨大漏洞。
如果這只藍貓是“有主物”,施虐者可能因“故意毀壞財物罪”被起訴,但前提是貓的價值超過5000元。
如果是流浪貓,法律幾乎無能為力,最多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罰個幾百塊、拘留幾天。
這種“財產權優先”的邏輯,讓無數虐待動物者逍遙法外。
去年北京一起虐貓案,兇手只被拘留7天。
而這次藍貓案的兇手,如果找不到貓主人,可能連刑事責任都不用承擔。
讓人覺得荒唐的是,如果施虐者把虐貓視頻發到網上,反而可能因“傳播暴力內容”被重罰。
也就是說,傷害動物不是重罪,但讓別人看到就是“擾亂社會秩序”。
面對如此反人類的暴行,我們除了譴責,還能做些什么呢?
1、推動立法
不少國家早已通過《反虐待動物法》,比如英國“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有權直接逮捕施虐者。
國內專家建議分“三步走”——先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再制定《動物福利條例》,最終推動專項立法。
2、技術防控
深圳已在試點“寵物DNA數據庫”,上海推廣智能項圈,北京要求養寵家庭安裝監控。
如果能普及這些措施,至少能減少“隨機虐殺”的發生。
3、社會監督
杭州把虐待動物者納入信用黑名單,廣州每個街道配一名“動物保護專員”。
普通人能做的,是遇到可疑行為立刻報警,別讓施虐者覺得“沒人管”。
歸根結底, 這只藍貓的慘死,不該只是一條熱搜。
它的背后,是一個可能潛伏在你我身邊的潛在暴力分子。
今天放過他,明天誰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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