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示支持汪涵的做法不愿意配合品牌方弄虛作假欺騙大家,比很多明星好太多明知道是假為了錢還是當不知道一起合伙騙老百姓。汪涵這樣做看似賺了1000萬其實這樣搞以后誰還敢找他代言都怕他認真較勁。
主持人汪涵最近起訴了一家涉嫌虛假宣傳的廣告品牌。
汪涵作為代言人,要求品牌方支付1044萬元作為賠償。汪涵認為,作為代言人,自己在一定程度上承擔了虛假宣傳的責任。而品牌方對此予以否認,聲稱并未有涉及虛假宣傳的情況,而且已依據合同約定支付了代言費用。根據廣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廣告代言人應對其代言的廣告內容負責。如果代言廣告存在虛假或誤導性宣傳,代言人有權要求品牌方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從法律角度而言,汪涵對品牌方提起訴訟具備一定的合理性。近日,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以公告形式向北京森根比亞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送達汪涵訴其合同糾紛一案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企查查公告內容顯示,汪涵請求被告支付代言費860萬元以及逾期使用其肖像的代言費184萬元,共計1044萬元;同時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保全費。
作為代言人,汪涵對虛假宣傳采取了行動。讓我們持續關注此事,期待法律的公正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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