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徐夢云)退票政策不合理,買到“柱子票”“墻根票”……近年來,文娛演出市場常常因票務問題引發爭議,4月27日,江蘇省消保委聯合中國標協安全健康消費工作委員會發布《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票務服務要求》,演出市場的新標準來了。該標準針對5000人以上的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對活動主辦方、演出內容、票價及價格區間、退改政策和信息、咨詢及售后服務渠道等信息做出明確規定。
該標準涉及大型營業性演出全流程,重點關注四個方面內容。信息披露透明化。主辦方和票務平臺應當主動披露演出活動主辦方、演出內容、票價及價格區間、退改政策和信息、咨詢及售后服務渠道等信息,公布演出全場可售入場券總張數、座位區域分類數量及對應票價等,確保消費者在購票前充分了解演出詳情,避免因信息缺失或誤導導致決策失誤。
宣傳銷售規范化。宣傳時應遵循客觀、真實原則,對演出人員、演出內容、節目、數量、演出時長等不夸大或虛假宣傳。演出活動主辦方及票務平臺應建立完善的票務銷售制度,針對性設置限購政策,以防止惡意倒賣演出活動入場券牟利。
退票改票合理化。演出活動主辦方及票務平臺應制定合理的階梯退票政策,明確預售期距演出時間不同時段的階梯退票條件,相關退票條件應結合實際公允成本進行折算,不應單方面歪曲消費者“實名制”購票規則,加重消費者的責任。
個人信息保護嚴格化。明確演出相關方在收集、使用、存儲消費者個人信息過程中的安全責任,收集或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遵循“最低限度”和“非必要不獲取”原則,未經消費者同意,不應將個人信息用于其他商業目的。
江蘇省消保委投訴部工作人員雷羿恬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通過推出統一的標準,可以引導演出主辦方和票務平臺等行業內主體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規范,為廣大演出市場主辦單位提供遵循依據和選擇,促進演出行業在良性競爭中實現可持續高質量發展。“雖然這個標準是針對5000人以上的大型營業性演出,我們也希望未來可以為舞蹈、戲曲、戲劇、體育賽事等中小型演出活動的舉辦和票務銷售提供經驗借鑒,逐步推動全行業服務水平的提升,樹立起消費者權益保護標桿。”
那么有了這個標準,消費者是否能夠更放心買票了呢?雷羿恬認為,規范化的管理可以減少演出活動消費過程中的消費風險,比如通過完善信息披露充分落實消費者知情權、制定合理的階梯退票規則保障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嚴格控制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存儲保障消費者的信息安全。使消費者可以放心地進行文化活動類的消費,激發他們的消費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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