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行免費玉石鑒定,再進入直播間參與玉石投資,小額返現筆筆成功,原石加工賺上加賺……“穩賺不賠”的假象背后,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投資騙局。
2023年12月,一則“免費玉石鑒定”的網上信息引起了王女士的注意,王女士根據信息指導添加了“翡翠鑒定師”的微信,“翡翠鑒定師”耐心為王女士提供了鑒定服務,還給王女士發送了一個直播間鏈接,推薦其進入直播間學習玉石知識。王女士數日后進入直播間,見到有“專家”正在講解翡翠知識,并領取到了直播間贈送的小禮物、福利金,由此對其產生了信任。
直播間除了講解玉石知識外,還有“翡翠代銷”服務。所謂“翡翠代銷”,即主播在中緬邊境收購原石后,由粉絲出資認購,再由主播聯系銷售,直播間賺取中介費,原石買賣獲得的利潤歸粉絲所有,號稱“100%盈利”。王女士小試幾次,果然都獲得了返利,便逐漸卸下心防,參與次數越來越多,購買的原石價格也越來越高。
一星期后,王女士又在直播間看中了3塊原石,分別以27.5萬元、9.9萬元、7.1萬元的價格拍下。主播和微信“客服”告訴王女士,原石買賣只能賺差價,如果把原石交給他們加工后再賣出,所得利潤更高。王女士聞言心動,遂選擇了加工,并簽下了風險自擔且無法退款的加工授權書。然而這一次主播卻不斷以“緬甸戰亂”“主播受傷”等理由拖延出售,最終表示開出的玉石品質不佳,并寄來劣質的成品玉石。王女士意識到被騙,遂向公安機關報案。2024年3月,陸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在云南省瑞麗市被抓獲。
經查,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間,陸某某、宋某某、傅某某組成玉石直播團隊,先在網絡投放“免費玉石鑒定”的廣告進行引流,待被害人添加微信好友后引導對方進入直播間,通過“主播”與“水軍”的話術配合,營造“翡翠代銷、穩賺不賠”的假象。前期,被害人不論投入多少,都會得到“賣出返利”,待其投入較大金額后,陸某某等人即啟動引誘加工模式,最終表示“成品不佳、投資失敗”,以此達到騙取財物的目的。
事實上,直播間出售的所謂翡翠原石都是從玉石專賣店處租來的展示道具,所謂加工所得的玉石成品更是當地玉石市場直接采購的低價玉石。“我們也知道這是詐騙,只是心存僥幸,覺得簽了授權書,被害人會自認倒霉。”案發后,陸某某、宋某某、傅某某退賠了王女士的經濟損失并取得了王女士的諒解。
今年1月,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陸某某等3人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陸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判處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緩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判處傅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承辦檢察官提醒
網絡直播真假難辨,輕而易舉的幸運,往往是他人精心編織的財富陷阱。須謹記:凡宣稱“零風險高回報”者,必藏鋒刃,要千萬小心,務必遠離。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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