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兩名黑龍江中年男子將小說中的“摸金校尉”角色搬到現實,他們手持金屬探測儀,在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瘋狂盜掘,最終親手將自己送上被告席……近日,吉林鐵路運輸法院對這起性質極其惡劣的盜掘古文化遺址、倒賣文物案件作出判決。這一判決不僅讓觸犯法律紅線者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也彰顯了法律守護文物的堅定決心,向社會各界傳遞出嚴厲打擊文物犯罪的強烈信號。
一念貪欲起 初次“探寶”得手
55歲的王大(化名)和53歲的王二(化名)分別來自黑龍江省五常市和五大連池市。王二平日里經營著一家古玩店,由于所處行業特點,他對各類文物的市場價值有著一定了解,也正是這份了解,讓他的內心逐漸滋生貪婪。
自2022年起,王二結識王大后,兩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迅速開啟了非法“探寶”的罪惡勾當。他們購置了金屬探測儀、定位棒和鐵鍬等作案工具,如同幽靈一般,在黑吉兩省的歷史遺址周邊晝伏夜出,四處徘徊。
2022年4月的一天,王大在黑龍江省五常市某屯自家附近的老房場,展開了第一次非法“探寶”行動。彼時,他懷著忐忑又興奮的心情,打開金屬探測儀,在老房場的土地上緩慢移動。隨著探測儀發出尖銳的蜂鳴聲,王大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他迫不及待地拿起鐵鍬,開始瘋狂挖掘。經過一番努力,一枚光緒元寶(七錢二分)破土而出。為確認這枚元寶的價值,王大找到專業人士進行鑒定,結果顯示,這枚元寶為國家三級文物。
隨后,王大將元寶交給王二售賣。王二憑借在古玩店積累的人脈,四處尋覓買家。2023年6月,終于以26000元的價格將元寶賣出。此次交易,王大獲利23000元,王二則分得3000元。
初次嘗到的甜頭,讓兩人的貪欲如野草般瘋狂蔓延,罪惡的種子在他們心中深深扎根,他們的目光也開始瞄準更大的“獵物”。
盯上重點遺址 多次盜掘倒賣
2023年5月,兩人為尋找新的作案目標,通過查閱《中國文物地圖集》《吉林省文物志》等資料,得知了吉林省舒蘭市的“新安金代古遺址”。盡管明知該遺址是舒蘭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受法律嚴格保護,且盜掘行為不僅會對遺址造成不可修復的破壞,還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后果,但在巨額利益的驅使下,他們徹底喪失理智,罔顧法律威嚴和文物的珍貴價值,決定鋌而走險。
兩人事先進行了明確分工,王二憑借相對豐富的經驗,負責用金屬探測儀探測;王大則手持金屬定位棒和鐵鍬,隨時準備挖掘。他們選擇在深夜行動,趁著夜色的掩護,悄悄潛入“新安金代古遺址”。在昏暗的月光下,兩人如同鬼魅一般,在遺址上四處搜尋。經過數小時的摸索,他們成功盜掘出26枚古錢幣,其中一枚為光緒元寶(庫平三錢六分)。
隨后,王二再次負責將這些盜掘來的古錢幣售賣。他通過各種渠道,聯系到買家,將光緒元寶以3500元成交,部分銅錢也賣得700元,兩人分別獲利2100元。
他們的行為,不僅嚴重破壞了文物遺址的完整性,改變了遺址原有的歷史風貌,也給國家文化遺產造成了難以估量的損失,讓無數珍貴的歷史信息隨著他們的盜掘行為永遠消失。
然而,兩人并未就此收斂。2024年5月,他們又將黑手伸向了敦化市的“帽兒山山城”古文化遺址。這座古文化遺址承載著深厚的歷史底蘊,見證了多個歷史時期的變遷。但在王大、王二眼中,這里只是獲取財富的“寶藏地”。他們故技重施,再次在深夜潛入遺址。經過一番挖掘,再次盜掘出25枚古錢幣。這些古錢幣,如同無聲的證人,默默記錄著他們的累累罪行。
警方雷霆出擊 “摸金校尉”獲刑
2024年5月,在持續兩年的瘋狂盜掘后,這對“黃金搭檔”的罪行終于敗露。吉林省公安廳森林公安局蛟河森林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通過群眾舉報、情報分析等多種渠道,掌握了兩人的大量犯罪線索。為確保將犯罪分子一網打盡,公安機關成立了專案組,經過數月的縝密偵查和精心部署,鎖定了兩人的行蹤和作案規律。
抓捕行動當天,警方兵分多路,迅速出擊,一舉將兩人抓獲。到案后,面對鐵證如山的證據,兩人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公安機關依法扣押了他們未出售的古錢幣、作案工具,以及與案件相關的手機等物品。
吉林省舒蘭市人民檢察院以倒賣文物罪、盜掘古文化遺址罪對二人提起公訴。吉林鐵路運輸法院依法審理該案,并于2025年3月11日在敦化林區基層法院開展巡回審判。庭審過程中,兩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自愿認罪認罰,并簽字具結。
吉林鐵路運輸法院經審理認定,二人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情節較輕,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罪;同時,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三級文物,情節嚴重,構成倒賣文物罪。最終,兩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此外,司法機關依法追繳二人的違法所得,上繳國庫,并對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和涉案文物作出了相應處理。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中全 通訊員 史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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