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劉嫚 發自北京 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堅持嚴格公正司法規范涉企案件審判執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防止和糾正執法司法中的地方保護主義。堅持法定管轄為原則、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為例外,嚴禁受地方保護主義影響或者出于趨利性目的,對涉企案件擴張管轄、人為制造異地管轄,以涉嫌刑事犯罪為由對依法應當立案的涉企民事案件不予立案或者駁回起訴。
《通知》提出,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堅決防止把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嚴格區分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合法融資與非法集資、參與兼并重組與惡意侵占國有資產、正當經營與違法犯罪等的界限,嚴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認定標準,堅決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有效防范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司法。對于涉企新類型案件,應當依法審慎處理,必要時由上級人民法院依法提級管轄。強化涉企產權刑事案件申訴、再審工作,健全有效防范、依法甄別糾正涉企冤錯案件機制。
在規范涉企案件立案和管轄方面,《通知》提出,防止和糾正執法司法中的地方保護主義。落實立案登記制不動搖,依法保障當事人訴權,堅決杜絕拖延立案、違規不立案、限制立案、選擇性立案等問題。堅持法定管轄為原則、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為例外,嚴禁受地方保護主義影響或者出于趨利性目的,對涉企案件擴張管轄、人為制造異地管轄,以涉嫌刑事犯罪為由對依法應當立案的涉企民事案件不予立案或者駁回起訴。當事人提出管轄異議,或者下級法院提請指定管轄的,有關法院應當嚴格審查、依法處理,從源頭上防止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司法。
《通知》還提出,公正審理涉企行政案件,促推行政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大對涉企市場準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和行政賠償等重點領域行政案件的司法審查力度,堅決糾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和亂查封現象,堅決依法追究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法律責任。貫徹落實比例原則、正當程序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等基本原則,切實糾正小過重罰、重責輕罰、以罰代管、以罰代刑等問題。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和裁判尺度,通過依法審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提出司法建議等方式,促進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裁量權行使,推動跨區域執法標準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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