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自己的照片粘貼在他人的駕駛證上,感覺自己“天衣無縫”,結果還是被交警一眼識破,本想“偷梁換柱”,卻迎來了法律的嚴懲。
案件經過
2025年4月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賽罕區大隊二中隊民警在處理一起交通事故時發現,駕駛人趙某某出示的駕駛證與身份證信息不符,其駕駛證照片為本人,但駕駛證姓名為楊某某。 趙某某在接受檢查、詢問期間多次逃避民警提出的問題,執勤民警通過進一步核查發現趙某某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經核查,趙某某借用其妹夫楊某某駕駛證,通過私自更換照片的方式變造了一張帶有自己照片的駕駛證。發生事故后,已“入戲太深”的趙某某竟然還主動報警處理,企圖通過這種方式來掩蓋自己的違法行為。
最終,民警對趙某某進行了普法教育,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趙某某違法行為作出相應處罰。
內蒙古交警提示
廣大駕駛人駕車上道路行駛,一定要取得相應的駕駛資格,不要存在一絲一毫的僥幸心理,切勿讓“小聰明”誤了大事。
素材來源: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隊賽罕區區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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