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治敗訴案件“管根本”。堅持敗訴風險案件行政首長負責制,印發《行政訴訟敗訴案件報告辦法》《行政行為自我糾正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行政機關報告敗訴原因以及整改措施,并為行政機關在行政決策、行政執法等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提供自我糾正的路徑指引。
鼓勵負責人出庭“敢發聲”。出臺《馬鞍山市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辦法(試行)》,明確出庭要求和缺席報告制度,切實規范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行為,發揮“關鍵少數”作用。一季度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出庭率超過60%,持續保持良好態勢。
促進府院聯動“增合力”。印發《關于運用四項機制提升府院聯動質效的通知》,建立協調聯絡、信息共享、會商調度、跟蹤督辦等四項機制。綜合發揮復議、調解作用,引導可能形成訴訟的行政案件向行政復議、行政調解分流。今年以來,全市召開府院聯動工作15次,通過行政機關自我剖析和法院評析,切實增強協同聯動合力。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