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公開開庭,對恒某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某公司)與河南金某種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辦案合議庭當庭針對案件的爭議焦點簡要闡述了裁判意見,隨后宣布撤銷原判、依法改判金某公司停止侵害、賠償恒某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5354.7萬元,并明確了停止侵害責任的具體承擔方式以及遲延履行金等。
本案曾作為最高法知產法庭2024年知識產權宣傳周公開開庭活動的壓軸案件,時隔一年又作為今年公開開庭活動的壓軸案件公開宣判,判賠金額創目前我國植物新品種侵權案件新高,對于我國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事業意義重大。
小小種子引出巨額賠償
該案所涉玉米植物新品種“NP01154”的品種權人法國企業利馬格蘭歐洲(Limagrain Europe)授權恒某公司在中國境內獨家生產經營玉米自交系“NP01154”。恒某公司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主張金某公司生產、銷售的“鄭品玉491”“金苑玉304”“金苑玉171”“鄭品玉597”“金苑玉181”“鄭原玉777”“鄭原玉887”等七個通過審定的玉米雜交品種均系未經許可使用“NP01154”品種作為親本生產而來,請求判令其停止侵害并適用懲罰性賠償判賠1.6億元并賠付維權合理開支20萬元。
一審程序中,恒某公司提交四份檢測報告證明被訴侵權品種的親本“YZ320”與“NP01154”差異位點數1,為侵權品種;金某公司提交2994號測試報告并主張加測的5個位點中有4個位點存在差異,兩者為不同品種,故其不構成侵權。一審法院采信金某公司提交的2994號測試報告,認定被訴侵權品種“YZ320”與授權品種“NP01154”為不同品種,判決駁回恒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恒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訴,請求改判支持其全部訴訟請求。
最高法二審審理后認為,本案并無充分證據證明2994號測試報告所涉加測的5個位點屬于被普遍認可、可區分不同品種的特異位點,該報告有關擴大位點加測程序的啟動及加測位點的選取均不符合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和植物新品種分子標記檢測標準的要求,不具有證明力;本案證據能夠證明被訴侵權的七個雜交玉米品種的親本(父本)與授權品種具備同一性,金某公司的行為構成侵害“NP01154”品種權;金某公司系故意侵權,且被訴侵權的七個雜交品種審定時間跨度從2016年至2022年,侵權生產行為自2019年延續至2023年長達五年,侵權生產面積高達8243.4畝,侵權情節嚴重,最終適用1倍懲罰性賠償判賠經濟損失5334.7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20萬元。
抽絲剝繭依法平等保護
“本案比較復雜,二審爭議焦點是金某公司是否侵害‘NP01154’品種權和侵權責任的確定,其中主要涉及被訴侵權的七個雜交玉米品種的親本(父本)與“NP01154”授權品種是否具備同一性,特別是案件涉及的運用分子標記法認定品種同一性時擴大位點加測的條件及加測結果的證明力問題。”參與該案辦理的法官助理徐世超介紹道。
經進一步了解,二審審理期間,合議庭對各方當事人提交的近20份新證據進行了細致審查并嚴格質證,對有爭議的2994號測試報告要求檢測機構作出補充說明并赴該檢測機構當面調查核實。同時,依職權調取包括品種權審查檔案、行政執法記錄等大量證據,還就玉米分子鑒定加測位點的專業事實進行專家論證,精準認定技術事實,組織當事人就被訴侵權種子種植面積進行核對,通過多維度查明了包括“YZ320”與“NP01154”品種同一性以及侵權賠償計算等關鍵事實,充分體現了嚴謹細致的審判作風。
“此案通過準確判定行為性質并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傳遞了切實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加強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的鮮明司法導向,本案判決明確了運用分子標記法認定品種同一性時采取擴大位點加測的條件,對如何審查擴大位點加測的必要性、加測位點的科學性作出了探索,對于解決類似糾紛具有重要參考意義。”承辦法官羅霞如此評價該案。
案件審判長、最高法知產法庭副庭長朱理說:“作為司法改革創新的產物,知產法庭注重創新判決方式,在案件裁判中探索細化停止侵害的具體措施,明確停止侵害等非金錢給付義務的遲延履行金,以明確、具體的裁判內容確保全面有效制止侵權行為,促進以判促執、審執協調。在判決中,通過細化停止侵權的具體要求和明確非金錢給付義務遲延履行金的計付標準,確保判決得到及時全面的執行,讓當事人既能打得贏官司,又能有效實現勝訴利益,實現對權利人的有力保護。”
當事人的高度認可是對司法公正最有力的肯定。作為深耕種業育種的創新企業,法院的判決極大提振了企業持續投入科研育種的積極性。
案件宣判后,恒某公司負責人表示,本案判決彰顯了我國司法對中外權利人植物新品種權的平等保護,體現了法律適用的一視同仁,彰顯了中國法治化的營商環境。“該案的判決不僅是我們公司個案的勝利,更讓種業行業看到了法院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決心。可以說,這次的勝訴是整個種業行業的一次勝利,體現了對全行業公平競爭、增強創新的極大肯定和有力激勵。”
今年最高法知產法庭知識產權宣傳周公開開庭的兩案均涉及外國當事人或外國權利人,相關企業都是相關領域的知名企業。我國作為負責任的知識產權保護大國的形象正通過每一個具體案例得以樹立與彰顯,為高水平對外開放筑牢了堅實的法治根基。
法護糧安守護“國之大者”
種子是農業的“芯片”,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是實現農業高質量發展和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保障。隨著種業振興行動方案的推進實施以及農業科技創新的提質增速,我國種子行業蓬勃發展,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對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需求日益增長。據悉,最高法知產法庭成立后,2019年至2024年間,全國法院新收涉植物新品種權一審民事案件3100件,二審民事案件604件。其中,2024年新收一審民事實體案件887件,同比增長32.6%,是2017年至2018年全國年均一審收案的5.5倍;新收二審民事實體案件164件,是2017年至2018年全國年均二審收案的4.6倍。據了解,我國已成為審理植物新品種案件最多的國家。
人民法院積極回應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高度重視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不斷加大保護力度,激勵保障種業科技創新,取得積極成效。最高法知產法庭公開宣判種業侵權案件,正是人民法院切實加強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守護糧食安全“國之大者”的縮影。
最高法知產法庭2019年1月1日成立后負責集中審理全國范圍內專利、植物新品種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權二審案件,六年來共受理植物新品種二審案件659件、審結544件。最高法知產法庭通過制定全面加強植物新品種保護的司法解釋、發布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嚴格落實懲罰性賠償制度、適時轉移舉證責任、強化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協同保護等措施,不斷加大育種創新主體合法權益保護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涉種子侵權違法行為,堅決保護種業創新。自成立以來,知產法庭已在10多起案件中適用懲罰性賠償,占法庭適用懲罰性賠償案件的三分之一以上。《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年度報告(2024)》顯示,2024年最高法知產法庭審結植物新品種案件166件,品種權人勝訴率達90%,品種權人維權積極性明顯提升。
最高法知產法庭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庭長郃中林表示:“我們將秉持嚴格依法保護的司法理念,強化懲罰性賠償適用,完善品種權技術事實查明制度,持續加大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全方位、多層次維護種業創新和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孫陳亦 孫磊磊)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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