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釋法說理讓他放下執念
“領導包案是責任擔當的壓艙石,公開聽證是化解疑慮的金鑰匙,司法救助是紓困解難的及時雨。”在河南省汝州市檢察院,該院副檢察長陳冬偉談起剛辦結的一起信訪案件的辦案體會。
2024年1月,趙某15歲的兒子在某飯店打工時,與14歲的李某發生沖突。李某掏出折疊小刀劃傷趙某兒子的頸部,傷情為輕傷二級。公安機關根據刑法有關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認定李某不負刑事責任,對其作出行政處罰。趙某認為,對方持刀行兇分明就是故意殺人。2024年7月,他到汝州市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
受理案件后,汝州市檢察院啟動領導包案制度,由陳冬偉包辦該案。陳冬偉帶領辦案組調閱卷宗、聽取各方意見、集體研究討論,最終得出結論:雖然李某的行為造成了傷害后果,但從現有證據看,無法證明其主觀上具有殺人故意,公安機關不予刑事立案的決定符合法律規定。然而,辦案人員深知,簡單的法律結論并不能真正消除趙某的疑惑和不滿。
2024年10月16日,在汝州市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一場簡易聽證會如期舉行。陳冬偉結合類案判決情況,圍繞刑事責任年齡、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等問題向趙某耐心釋法說理。聽證會持續近一個小時,趙某終于放下執念:“聽了你們這么詳細的解釋,我明白公安局為啥不立案了。可對方只賠了3000元,孩子后續還要治療呢。”
辦案檢察官走訪發現,趙某家庭經濟本來就困難,這次為了給孩子治傷已經花費不少錢,孩子的疤痕修復費用還沒有著落。為此,汝州市檢察院依法啟動司法救助程序。經審核,今年3月11日,司法救助金順利發放。
案件辦結后,汝州市檢察院針對餐飲企業違法雇用童工問題進行調查,于3月20日向汝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發檢察建議,推動職能部門加強監管。
(朱江艷 張曉輝)
來源 :檢察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