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寺中之言
黎荔
詩歌的“詩”字,其繁體字為“詩”,可見“詩”字由“言”和“寺”組成。國內神話學研究的代表人物——學者葉舒憲提出,“詩”字的造字本義應追溯到祭祀主持者的語言活動,即“寺人之言”。這一觀點得到了許多學者的支持,并認為“詩”字的形成與宗教祭祀密切相關。今晚我也來探討下“詩”字的本義與“寺中之言”的關系。
從字形結構來看,“詩”字,最早見于戰國文字,尚未見于甲骨文和金文。根據《說文解字》的解釋,“詩”是“志也,從言,寺聲”,即“詩”的本義與“言志”相關,而“寺”作為聲符,起到輔助發音的作用。《說文解字》將“詩”釋為“志也”的說法,我是心存質疑的。而且“寺”應該不僅是作為聲符,而是直接體現為祭祀場景,有指祭祀中伴隨著某種動作、音樂、歌詩和舞蹈的一種特定行為的意義。每個文明都經歷過自己的巫術階段,在上古的巫術文化中,詩歌舞是三位一體的。此外,有學者認為,“寺”在甲骨文中表示祭祀主持者或祭司,因此“詩”也可以理解為“寺人之言”,即由主持祭祀的人所言。
從歷史和文化背景來看,“詩”的概念應該最早出現在西周時期,其本義是“在寺之言”,即在宮廷或宗教場所中所言。這種語言活動往往具有神圣性和法度性,與祭祀、禮儀密切相關。例如,《尚書·堯典》中提到“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表明詩歌最初是表達志向和情感的一種方式,并與音樂、舞蹈等藝術形式結合。進一步分析,“寺”字的含義也經歷了演變。在金文中,“寺”表示治理、侍弄或主持之意,這與祭祀活動中主持者的角色相符。而“詩”字的造字本義可能源于祭祀時的祝辭、頌辭,這些語言活動通常帶有神圣性和莊嚴性。
從學術研究的角度來看,也有不少學者對“寺中之言”提出質疑。例如,以吳小如為代表的一些學者質疑葉舒憲對甲骨文的過度解讀,他們認為“詩”字本義可能更接近于“言志”而非“寺人之言”。另有學者指出,“寺”字的語源可能與勞動或祭祀主持者無關,而是與“持”、“止”等字同源。他們認為“詩”字的形成可能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包括祭祀活動、語言表達以及文化背景等,“詩”字所代表的活動不僅限于宗教祭祀,還可能擴展到更廣泛的社會生活領域。關于“詩”字本義的兩種解釋:一種是“志也”說,一種是主祭者之“言”說,你更贊同哪一種呢?
從我個人的理解而言,這種分歧其實源于對“詩”的不同理解。我認為詩可以劃分為兩種向度:一種是法度之詩,一種是通靈之詩。法度之詩指的是遵循傳統格律、結構嚴謹的詩歌,為社會現實服務,偏向于人間關懷,具有較強的現實法則,這類詩歌注重形式和技巧,樹立法則和尺度。而通靈之詩更偏向于靈感、直覺,表達更深層的情感和思想,往往來自于人的心靈世界某種神秘不可解的迷狂狀態。
比如科舉制時代大量的試貼詩(中國封建時代的一種詩體,常用于科舉考試,也叫“賦得體”),“晚節漸于詩律細”的杜甫七律,“用法甚嚴”的王安石詩,“下字運意,皆有法度”的周邦彥詞,皆可作為法度之詩的代表,而屈原的楚辭、李商隱的無題詩、李賀的鬼詩,還有天馬行空、縱橫四海的李白詩,可能更偏向通靈。西方的話,莎士比亞十四行詩強調起承轉合,而波德萊爾的《惡之花》則更具象征和超現實色彩。前者是日神精神的文體,理性明晰;后者則是酒神狄奧尼索斯式的文體,充溢著絢爛的色彩,被這種文體襲卷的讀者們,無法看清楚其中的每一件事物,而是一次又一次地被繽紛的文字眩惑了自己的眼睛,沉浸于某種“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神秘意味和通感體驗中。
法度之詩是文明的腳手架,核心特質是遵循詩歌傳統的形制規范(如平仄、對仗、音步、韻律),注重修辭技巧的精密編織,其價值在于將人類對語言秩序的掌控推向極致,在有限框架內創造目標明晰的言說和表達。通靈之詩是語言的巫術,核心特質是突破理性邏輯與語法規范,通過意象的蒙太奇、語感的震顫與直覺的閃電,捕捉意識深層的原始震顫。當然,絕對的“通靈”可能導致詩歌滑向譫妄,通靈之詩仍需某種隱形的法度作為錨點。比如陶淵明“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看似渾成,實則暗藏《古詩十九首》的法度肌理;蘇軾詩詞的“沖口出常言,法度去前軌”也并非否定法度,而是將法度內化為“從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然呼吸。我們得承認,有些詩人是兼具法度與通靈的。也可以說,所有的通靈時刻都在重構傳統法度,而形式本身亦可成為創新的催化劑。這就是中國詩學傳統中“人工”與“天工”、“法度”與“妙悟”、“規則”與“神韻”的永恒辯證。
西周以前,“詩”為祭儀專用語,“詩”最初指祭祀中的頌禱辭,如《周禮·春官·龠章》記載的祭歌,“詩”即祭儀主持者的神圣話語。西周至春秋,“詩”的政治化轉向,使“寺”從純宗教場所演變為君主行政機構,“詩”隨之擴展為“朝廷議政之言”,如《詩經》中的諷諫與政治隱語,但早期宗教性仍保留于《周頌》。戰國以后,“詩”進一步世俗化與泛化,孔子編訂《詩經》,使“詩”脫離特定場合。秦漢后,“詩”泛指抒情韻文,但詞源仍錨定于“廟堂—祭祀”之傳統。從“詩”的歷史語境與功能演變可知,在遠古時代,詩歌應該更傾向于是通靈之詩,因其直接關聯宗教祭祀活動。在這個意義上,“詩”為“寺中之言”應更接近于“詩”字本義。葉舒憲從文化人類學角度強調“詩”乃“寺中之言”,蘊含上古祭司話語的神圣性。這種對“詩”字本義的宗教淵源的再發現,為重審中國詩學傳統提供了新的視角。
我想或許更本質的劃分不在于法度與通靈的對立,而在于詩歌本身作為“元語言”,通往混沌無限之高維意識體宇宙。最偉大的法度之詩往往通靈,最純粹的通靈之詩也必含秘傳法度。或許,發明“詩”——“寺中之言”——這個漢字的人,也已一舉造就了后世詩人的命運:像一名巫師,從混沌中發掘萬物的關聯,又在關聯中領悟真諦。“詩意”是我們從日常生活或藝術作品中所體驗到的某種“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神秘意味。對于我來說,“詩”是潛藏于心底深淵處、不停將人向地平線遠方驅逐、同時保持著最高沉默的“剝離了神靈的神秘主義”,對于若顯若隱的它,我只能像老子一樣“強名之”為“詩”。
和《離騷》的縱橫神話、歷史、現實、自我比,和《神曲》的穿透地獄、凈界、天堂比,今天的許多詩歌,實在一地雞毛,瑣屑無聊,如同在泥地塵埃中爬行。我知道,確實存在某種貫穿了所有詩歌的東西。每當我調動生命的全部能量,聚焦于一個句子,就通過書寫,在貼近它、確認它。我知道,自己有朝一日也將整個融入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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