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如今,“網購”已成為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然而卻有人動了歪心思
打起了家門口快遞的“主意”
偷拿快遞是否構成盜竊罪?
如果快遞金額較小
偷竊者就不會受到法律懲罰了嗎?
一起了解
7天偷了100多個
70歲老人每天邊溜達邊偷快遞
近日,北京六里屯派出所
陸續接到多位轄區居民和附近快遞員報警
放置在家門的快遞丟失
經民警核實
原來快遞員為圖省事
把包裹放在住戶門口
這也方便了不法分子
經民警走訪調查
很快確定了盜竊快遞的女子身份
是住在隔壁小區的一位70多歲的老人
每次作案,她都“全副武裝”
為了躲避本小區鄰居的注意
她特意跨小區作案
專門盯著家門口無人看管的快遞“下手”
手法比自家取件還熟練
短短7天時間偷了100多個快遞
目前,該女子因涉嫌盜竊罪
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先后7次竊取鄰居家門口的快遞
李某,判了!
家住北京的朱某每次為了方便
都讓快遞小哥將快遞放在家門口
好幾次取快遞的時候發現
快遞沒了
為了找到“真兇”
他專門在家門口裝上了監控
最終鎖定盜竊嫌疑人——鄰居李某
朱某立即報案
李某供認,每次趁深夜或者無人的時候
先后7次竊取鄰居朱某等人
放置于家門口、尚未及時取走的快遞
經統計,涉案金額為1300余元
最終,法院以盜竊罪
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
切莫心存僥幸!
“多次盜竊”或被判定盜竊罪
近年來,各地公安機關通報了多起
偷盜快遞的案件
有犯罪嫌疑人表示
自己偷盜快遞是為了滿足好奇心
或心存僥幸
認為偷盜時選擇價值較低的小件包裹
并不構成犯罪
對此,法律專家表示
故意偷拿他人快遞的行為人
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
而行為人其故意偷拿快遞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還需要根據行為人
客觀上偷拿快遞的數額大小
和行為人對快遞內物品價值的認識
來具體判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2年內盜竊3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
具體來說
如果沒有“多次盜竊”的規定
盜竊的數額沒有達到較大
累計數額也沒有達到較大
可能不會被認定構成盜竊罪
所以“多次盜竊”是犯罪成立的條件
并且是一種從嚴的規定
通常來說
一兩件快遞的價值可能并不大
但如果滿足“多次盜竊”的條件
最終可能會被判定為盜竊罪
所以
切勿心存僥幸進行盜竊行為
盜竊快遞無論大小均屬違法
總之,日常生活中
快遞員在投遞時應盡量將快遞交到客戶手中
而收件人也應及時取走快遞
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若發現快遞被盜
要第一時間報警求助
并保留好相關證據
以便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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