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資訊 | PV-info
【光伏資訊】微信公眾號(PV-info)了解到,近日,無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應急預案】關于加強分布式光伏安全運行管理的通知》。
文件明確:嚴禁擅自并網或私自增加光伏組件超容發電,對違反規定的應承擔私自并網容量或超容容量每千瓦(千伏安視同千瓦)五百元的違約使用電費并責令限期整改。
原文如下:
【應急預案】關于加強分布式光伏安全運行管理的通知
市供電公司、各分布式光伏發電企業:
為保障無為市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安全用電和電力系統穩定運行,推動全市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健康發展,按照《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國能發新能規〔2025〕7號)《電能質量管理辦法(暫行)》、《安徽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辦法》、《安徽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分布式光伏規范有序發展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3〕33號、《供電營業規則》(2024年修訂版)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技術標準GB/T12325《電能質量供電電壓偏差》文件要求,380伏分布式光伏逆變器出口電壓設置范圍為353.4伏至406.6伏,220伏分布式光伏逆變器出口電壓設置范圍為198伏至235.4伏。不發生未經供電企業下達接入意見私自建設情況。不發生未經供電企業同意私自并網或超容發電情況。
二、工作任務
(一)各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企業、并網用戶,在分布式光伏并網設施建設完成后,需向市供電公司提交并網送電驗收申請,由驗收人員確認并網設備滿足國家技術標準,且并網逆變器電壓上限值滿足國家供電電壓偏差范圍后,方可并網發電。各分布式光伏投資主體應按照國家標準和規范性文件內容規定,于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無為市區域內在運的分布式光伏逆變器出口電壓規范設置,確保其出口電壓符合規定。后續新增并網的,統一按照國家技術標準進行設置,各分布式光伏并網點逆變器電壓上限值不得隨意更改。
(二)各分布式光伏發電企業、并網用戶應嚴格執行市供電公司下達接入方案要求,嚴禁擅自并網或私自增加光伏組件超容發電,對違反規定的應承擔私自并網容量或超容容量每千瓦(千伏安視同千瓦)五百元的違約使用電費并責令限期整改。市供電公司下達的接入方案有效期一年,逾期未申請并網,經通知仍未辦理接入手續的,視為放棄接入并終止流程。后期需要接入的,重新到市供電公司報裝。
(三)市發改委必要時開展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反發電電能質量管理要求的違規行為,依據《電能質量管理辦法(暫行)》規定,
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責令限期改正。對不采取措施或者采取措施不力的, 依法依規納入不良信用記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監管。各分布式光伏發電企業應高度重視分布式光伏逆變器出口電壓越限治理和私自以及超容量并網禁止性工作要求,加強所屬項目自查自糾,確保治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整改期限結束后,市供電公司對光伏并網點的電壓等情況進行核查監測,及時發現并處理違規行為,重點檢查有無保護裝置和保護裝置是否投運、是否私自調整逆變器參數、電能質量是否合格、涉網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情況,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要求的,應依規向用戶和相關單位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拒不整改的依規解網。因整改不到位造成供電設施和居民電器故障、引發火災等安全生產事故的,由開發企業承擔全部責任。各分布式光伏發電企業應加強內部管理,確保出口電壓符合規定,不擅自更動、操作電能、電力相關裝置。
(二)加強協作。分布式光伏發電企業及其運營單位應與市供電公司應加強溝通與協作,共同推進治理工作。雙方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通報治理進展和發現的問題,共同研究解決方案,確保治理工作順利進行。
特此通知
無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4月17日
20250423:
20250422:
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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