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法律怎么說呢,只能說得越來越有看點吧,就拿訂婚強奸案這事來說,在山西大同就是維持原判,在山東淄博則迎來了撤訴。
這是本月初媒體的報道。
這是淄博警方的撤訴告知書。
關于山東淄博版的訂婚強奸案,這是來自女方當事人的說法。
但萬萬沒想到,當初能立案是因為這支錄音筆,現在撤訴同樣也是因為這支錄音筆,這是當地警方的觀點。
山東淄博檢方也是這么認為的。
有網友則發現山東淄博法院的這樣一個細節。
有網友則發現了這樣一個數據,短短十年時間,報案量增加了4倍。
有網友忍不住進行了這樣的分析。
這是該網友提供的數據圖。
并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從兩個同樣的訂婚強奸案中,山西和山東的法官們得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斷,而且判決的邏輯也不一樣。
具體來說,山東的淄博的法院認為女方帶了錄音筆去,就是不正常,她明明對要發生的事情有了一個預估,卻依然要去,甚至還要帶上錄音筆,為的就是等待強奸這個事情的發生,并為自己爭取最有利的結果。
可是沒想到山東淄博的檢方和警方都不認可這樣的邏輯,認為不能縱容這樣的事發生。
至于這兩個判決中,哪一個更能讓人服眾,相信每個人心里都會有答案,都說法不外乎人情,顯然山西大同的案例更注意保護女方利益,而山東淄博的則更注重保護男方利益。
于是,在無形中又達到了微妙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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