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也就是說,我們這個國家所有的權力都是屬于人民的。
從理論邏輯上來說,無論是各級行政執法部門也好,無論是某個人也罷,手里拿著人民群眾賦予的權力,就應該想方設法的為老百姓謀取福利。
我們國家的絕大多數公務員都是全心全意為老百姓服務的,但是也有一部分人,利用人民賦予的權力,假公濟私,徇私枉法。
近幾天以來,廣東陸豐的一位派出所所長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之上,原因很簡單,這位派出所所長的一位堂侄涉及到一起案件。
當地的一名男子遭到這位派出所所長堂侄的毆打以后導致偏癱,兩年后就死亡了,但是讓人匪夷所思的是,在這起案件當中,出現了很多疑問。
按照死者的姐姐王女士的說法,事發后第二天,派出所就把店里面的監控設備拿走了,但是詭異的是,監控設備里面的監控畫面被刪除了。
萬幸的是,王女士已經提前拷貝了一份,也正是提前拷貝的這一份視頻,有可能成為這起案件最重要的證據。
更加讓人匪夷所思的是,涉案人員是當地派出所所長的一位侄子,按照我們國家現行的法律規定,這位派出所所長必須回避。
但是讓人難以理解的是,直到七天以后,黃花菜都涼了,這位所長才進行了回避,我們想問一下,這樣的回避還有什么意義?
這還不算什么,更加離奇的是,男子在死亡四年后,死亡原因竟然也被人修改了,給出的理由是看錯了。
所以很多人發出了靈魂拷問,一位派出所所長的權力到底有多大?真的可以大到一手包天的地步嗎?
實事求是的說,派出所所長是最基層的領導,正常來說,應該是正科級,權力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但是大家都知道,從古到今,都有一條不成文的潛規則,那就是官官相護,說白了,如果這起案件真的像當事人王女士說的那樣,那么,這起事件當中,絕對不止派出所所長一個人。
因為大家都知道,這樣的事情牽扯面太廣了,首先把一個人毆打成偏癱,最少也應該屬于重傷了吧。
但是,就被打成偏癱了,竟然被一口斷定為輕微傷,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構成輕傷的話,就已經屬于刑事犯罪故意傷害罪。
但是如果是輕微傷的話,這起案件最多就被定性為治安案件,所以這兩名暴徒最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拘留了事。
直到后來,這位被毆打至偏癱的年輕男子最終不治身亡,打人的暴徒才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一年多。
按照當事人王女士的說法,幸虧當時自己留了一個心眼,把所有的監控視頻拷貝了一份,否則的話,這樣的事情就像竇娥冤一樣永遠都沒有辦法深淵了。
我們只想問,他們為什么有這么大的膽子?從2018年到現在,七年多的時間過去了。
被打偏癱致死的那名男子,父親因為傷心難過也已經走了,王女士因為要給弟弟申冤,最終,丈夫也離開了。
真正的是應了那句老話,家破人亡,但是王女士一直在堅持,她堅持了七年,或許她的堅持感動了上蒼,或許她的堅持感動了上帝,也或許她的堅持感動了那些心中仍然還有一丁點正義感的人。
整整七年啊,我們不知道這位親弟弟被人毆打致偏癱,最后不幸死亡,父親也去世了的王女士到底是怎么樣堅持下來的?
但是對于王女士的所作所為,我們只能從內心表達欽佩,他不只是在為自己的家庭討回一個公道,更是對這個社會不公平的血淚控訴。
最終這件事情還是在網上被曝光了,從目前網上曝光的內容可以看出,這起案件離譜的地方太多了。
首先,派出所到底是誰把這個監控視頻取走的?被刪掉的視頻到底是誰刪除的?這個人一定要找到,這是在破壞證據,身為執法人員,這是嚴重的刑事犯罪,這種人拉出去槍斃都不為過,因為就是因為有這種人的出現,才讓公信力嚴重的下降。
其次,派出所所長在這次事件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樣的角色?另外,傷情鑒定的人又在這起事件中扮演了什么樣的角色?
如果王女士所說屬實的話,當地的公檢法機構在這起案件當中顯然都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當然了,目前,這也只是王女士的片面之詞,所以,強烈呼吁當地的相關部門迅速介入調查。
必須要把這樣的事情查清楚,因為這件事情已經在全社會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這種事情對公信力的損害太大了。
所以這樣的事情必須是從快從速從嚴調查,對于這樣的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雖然我知道這樣的文章不一定能發的出去,而且還有可能給自己惹上驚天的麻煩,畢竟那些人不是一個人,他們可以隨意查到我們的信息。
但是,我還是決定把它發出去,因為我摸了摸自己的心臟,它還是熱的,它還在跳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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