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廣東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在官網發布《惠州市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辦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騎車不戴頭盔、邊騎邊玩手機等常見違規行為,未來將面臨罰款。
4月24日,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惠州市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解讀新聞通氣會。在通氣會上,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辦法》的發布,旨在通過系統性的管理措施,規范惠州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惠州的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截至今年3月,惠州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已達130萬輛。車多了,麻煩也跟著來。近三年,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占總事故率40%。4月24日上午,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召開《惠州市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管理辦法》(下簡稱《辦法》)解讀新聞通氣會。據了解,《辦法》涵蓋了電動自行車的登記、通行、停放等方面的管理,共設25條,旨在構建我市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規范體系,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市民出行質量。
根據新規,電動自行車需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并懸掛號牌后方可上路行駛。市民可通過線上政務平臺或線下服務網點提交身份證明、購車發票及車輛合格證,辦理流程將簡化至3個工作日內完成。未登記的新車可憑購車發票臨時上路行駛,15天內逾期未辦理登記的車輛,將被依法查處。
在通行規則上,新規要求駕駛人必須年滿16周歲。針對快遞、外賣等企業,新規強調平臺須落實安全培訓責任,建立駕駛人臺賬并定期檢查車輛安全性能,未履行義務的企業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此外,市民臨時停放電動自行車時需緊靠道路右側,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對于輕微違法行為,駕駛人可以通過接受交通安全學習教育或協助交通疏導的方式,免予處罰。
新規堅持“教育 + 處罰”,輕微違規以教育為主,但騎車不戴頭盔、玩手機、不開車燈、私加座位等常見問題,將面臨警告或20元罰款,其中不開啟燈光的行為被重點點名。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 陳鐵:在處理交通事故管理當中發現很多電動自行車由于夜間沒有開燈,導致其他人車輛沒發現而發生事故。在夜間或者是低能見度的情況下,不要為了省電,要把燈打開。并且要在車身安裝一些反光標志。
而對于逆向行駛、醉酒駕駛、在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未在非機動車道行駛等較為嚴重的違規行為,將處以警告或者50元罰款。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 陳鐵:開電動車一樣也不能喝酒,喝酒后容易失控、容易發生安全事故,要對自己或者對他人造成傷害。
7月1日起,惠州電動自行車新規就將正式落地,市交警支隊將采取“集中整治+日常巡查”模式,嚴查各類違法行為,全力守護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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