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6日,安徽泗縣一起性侵案引發全網震怒——22歲男子譚某星與未滿14歲初中女生發生關系致其懷孕,警方卻以“自愿且不明知年齡”為由不予立案!家屬奔波三年無果,女孩因流產切除子宮終身殘疾。一句“自愿”能否成為逃脫強奸罪責的擋箭牌?
案件回溯:從懷孕到終身傷殘的血淚三年
2022年1月,13歲初中女生杜雨被譚某星性侵后懷孕,引產時大出血致子宮全切、卵巢萎縮,構成六級傷殘。DNA鑒定顯示胎兒生父為譚某星,但警方卻以“杜雨自愿”“譚某星不知其年齡”為由終止偵查。
更荒誕的是,杜雨同期還遭五名未成年人輪奸,法院已判決五人獲刑4-8年,但譚某星卻逍遙法外。家屬質疑:“為何未成年施暴者被判刑,成年主犯反被放過?”
法律爭議:不滿14歲何來“自愿”?
根據《刑法》第236條,與不滿14歲幼女發生性關系,無論是否“自愿”,均以強奸論處并從重處罰。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門明確要求,發現未成年人懷孕應立即立案偵查。
然而,泗縣警方卻以“杜雨自稱16歲”“譚某星不知情”為由拒立案。律師指出,譚某星作為22歲成年人,完全可通過杜雨外貌(身高148cm、初中生身份)判斷其年齡,且同案未成年人均知杜雨讀初二,成年男子豈能“不知”?
司法漏洞:終止偵查決定書成“免罪金牌”
家屬揭露,警方出具的《終止偵查決定書》引用已廢止的《公安機關程序規定》條款,程序合法性存疑。法律專家稱,此類案件核心在于“是否明知年齡”,而警方未結合被害人外形、生活場景等綜合判斷,屬重大疏漏。
更諷刺的是,杜雨因引產致殘后,譚某星未受任何追責,而家屬維權三年才獲檢察院立案監督,案件至今懸而未決。
社會拷問:誰在縱容“年齡陷阱”?
此案撕開了性侵幼女案的灰色地帶——加害者常以“不知年齡”逃避刑罰,而司法實踐中“年齡認定”標準模糊,導致大量案件不了了之。數據顯示,2024年全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僅23%的“年齡爭議”案最終定罪。
網友怒斥:“身高148的初中生,臉上寫滿稚嫩,怎會看不出是孩子?”“法律保護未成年,卻讓罪犯鉆空子!”
專家呼吁:打破“自愿”偽命題,嚴懲年齡欺詐
法律界人士指出,司法機關應嚴格落實四部門《意見》,對未成年人懷孕、隱私部位損傷等情形直接立案,無需等待“完美證據”。同時,需強化“年齡推定”機制——加害人若未盡合理注意義務,即視為“明知”。
正如上海律師丁金坤所言:“未成年被告都知被害人是幼女,成年男子豈能裝瞎?”
結語
杜雨的遭遇絕非個例,而是司法惰性與社會漠視共同釀成的悲劇。當“自愿”成為性侵幼女的遮羞布,當法律鐵錘砸不破權力尋租的銅墻,我們拿什么守護孩子的未來?或許正如網友所言:“嚴懲一個譚某星,才能震懾千萬‘裝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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