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風起堂主人
來源 | 風起堂觀察(funqitun)
投稿 | funqitown(微信)
▲ 華為海外某國原辦公樓
1
華為員工父親來電:公司要不要管一管?
一個剛加入社會的打工人,要想三年賺夠一百萬,幾乎是萬萬不能的。
但是,在華為,卻可以。
華為前黨委書記周老師給華為干部上課時,講了一個小故事。
一天,一位員工父親給周老師打來電話,說自己兒子畢業后到華為沒幾年,就給了他好多錢,還幫家里在縣城買了房。
這位老父親,農民出身,非常淳樸,因為兒子畢業沒幾年賺錢太多,擔心兒子走了歪門邪道,很著急,就打電話給華為領導,說是想問問兒子“在華為到底做什么工作,你們公司要不要管一管?”。
周老師問他兒子在哪里工作,老人說不清楚,只知道是在外國。
周老師要了員工姓名一查,發現員工人在伊拉克,是艱苦補助最高的國家之一。
于是,周老師讓這位老父親放心,他兒子在華為確實掙了很多錢,但沒干什么壞事(案例來源于李英羽《華為三十年——從中國出發的全球化》)。
華為管理顧問田濤在書中,也講述過一個華為人外派海外的故事:
一位華為90后,加入華為后不久,也選擇了去海外,而且是非洲。
他的想法很簡單,因為非洲的待遇高,三年就能賺夠100萬,等賺夠了錢就打算辭職,然后去美國留學。
但是,這小伙在非洲連續干了5年也沒走,而他賺的錢早已超過他最初的小目標。
因為到非洲的第二年,他就被提拔了。
這位華為90后在非洲,不但實現了經濟上的獨立,更實現了自己的事業成長。
的確,一個華為新人想要達到年薪100萬,如果在國內要10年左右,但是如果選擇去海外非洲等艱苦地區,3-4年就可以實現綜合年薪100萬。
所以,很多加入華為的年輕人,不想按部就班但又想改變自己和家庭的,大多就選擇了去海外艱苦地區。
沒錯,這就是華為,只要肯吃苦,就可以麻袋裝錢,就可以當“將軍”。
02
有海外“安家費”,但也派人難
其實,在華為國際化的早期,往海外派人,也很難。
華為從1997年開始,就已經外派國內員工到海外了,華為外派海外的員工補助政策也隨之出臺。
那時候的華為外派政策:外派海外員工可領一筆“安家費”,按三年計算,市場一線員工20萬元人民幣,平臺職能類員工15萬元,每年按員工當年已外派時長折算發放一次,外派滿3年后不再發放,且不分員工級別和國家差異。
但是,“安家費”政策雖然也刺激了員工的外派意愿,卻只管3年,導致很多外派員工在海外呆夠3年就要求回國,嚴重影響到海外業務的健康持續發展。
2004年,華為海外市場急需用人,但國內各部門卻應者寥寥。
2004年3月,華為在伊拉克剛簽下一筆合同,需要從國內派出數名員工到當地進行客戶溝通和工程交付,結果,外派4人中有3個一聽是去伊拉克,直接就離職了。
時任華為全球技術服務部總裁劉江峰怒批:
有些干部任爾急火攻心,我自巋然不動,討價還價,講條件,講困難,全然不理會目前海外面臨的形勢;
有些主管,總是借口國內的這事那事,遲遲對海外的干部和人員輸出無法及時完成,一線需求無法及時響應和解決,從思想和態度上仍然存在嚴重問題。
很顯然,“安家費”的外派補助政策無法達到對外派員工的有效激勵。
▲ 華為伊拉克巴格達團隊合影
03
“大棒”加“胡蘿卜”:錢到位了都好說
為了解決人員出海難的境,華為出臺了一系列措施。
1、入職華為的準入條件:
華為階段性的人員招聘政策上,有了一項準入條件。
在此期間,所有申請加入華為的人,都要面對華為職位申請表中的“要命”選擇題:“請問你入職華為后,希望被分配到哪里?四個備選項分別是:A國內大城市;B國內任何代表處;C國內外任何代表處;D國內外任何代表處(含艱苦、疾病和戰亂國家)”。
無論你簡歷看上去有多完美,只要你沒選擇艱苦地區那一項,你就被一票否決了。
2、“大棒”政策:
“大棒”政策主要針對華為各級管理者,一是對指令性人員輸送計劃執行考核,考核結果與其個人年度獎金、工資和晉升掛鉤;二是對干部實行全球任用原則,如果拒絕海外任命,直接解職,成為普通員工。
在華為人力資源體系工作過14年的李英羽老師,在2007年共事過的一位華為資深財經專家,其在華為工作已十多年,公司要求外派海外時沒去,結果就從二級部門主管職位上被免職,成為一位專業員工。
3、“胡蘿卜”政策:
顧名思義,即激勵機制,分配機制。
2006年,一位在全球4大人力資源咨詢公司之一就職多年的薪酬專家重歸華為后,主導重新設計了華為員工外派新的補助方案,并在2008年2月開始實施。
2008年2月起,華為新的外派政策為:外派補助包括離家補助、艱苦補助、伙食補助共三個類別。發放方式是:全部按月發放,員工結束外派回國才停止發放。每項補助都有明確的激勵要素和發放目的。
① 離家補助:是為補償員工背井離鄉、承受文化差異和生活不便帶來的困難,補助標準按員工實際工資的75%計算。如果工資低于15000元人民幣,則直接按15000*75%計算。
② 艱苦補助:是對員工長期生活在艱苦地區而給予的回報,按照不同國家艱苦程度定級,確定六類金額標準,最艱苦的六類標準為100美金/天(五、四、三類分別為70、50、40美金/天),二類(較發達地區)25美金/天,最發達的一類國家艱苦補助為0。
③ 伙食補助:是為確保員工在外派期間合理的伙食投入,保證生活質量和身體健康。根據各國生活水平和物價指數,確定三檔伙食補助標準(即15/20/25美金/人/天),但由公司直接支付給當地食堂,不發放給員工;同時“隨軍”家屬也按員工標準的一半享受伙食補助,以鼓勵家屬到海外陪同員工生活。
▲ 華為海外某國員工及“隨軍”家屬合影(徐方明供圖)
舉例來說,一個月薪1萬RMB的員工外派至六類艱苦地區,每月可獲收入=1萬RMB(工資)+15000*75%(離家補貼)+3000美金(艱苦補助)+450美金(伙食補助),約相當于46000元RMB,一年基本收入約為55萬元RMB。注意,這還是不包括自動漲薪、年終獎、項目獎及分紅收入。
此外,如外派所在國家發生戰爭,華為還有戰爭補助,也是按天算(知乎上能查到,有華為員工在伊拉克拿到過75美金/天、200美金/天)。
新的外派政策一經執行,華為員工外派積極性大為提高,外派艱苦地區的意愿增強,尤其大大刺激了低職級員工的外派意愿,并且外派后人心穩定,不再輕易思歸。
外派新政與舊策相比,華為整體成本上升了30%,但卻激勵了更多的華為員工去海外“搶單”,極大的促進了華為海外市場的大發展。
果然,“錢分好了,管理的一大半問題就解決了”。
當然,除了物質利益,華為在晉升通道上也是大幅傾向于艱苦地區人員。
任正非表示,“年輕人在非洲很快就當上‘將軍’。你在非洲干,就朝著這個非洲‘將軍’的標準,達到了就是‘將軍’,就可以拿‘將軍’的錢”。
比如,一個歐洲的候選干部,和一個尼日利亞的候選干部,同等條件下,華為一定優先提拔尼日利亞的干部。
任正非說,華為“倡導在思想上艱苦奮斗,沒有說過要在生活上艱苦”,“奮斗的目的就是為了過上幸福生活”。
如今,華為外派的“非洲員工根本不想回來”,任正非在公開訪談中如此表示。
這才是華為“以奮斗者為本”的真相。
參考資料:
李英羽著《華為三十年——從中國出發的全球化》;
田濤、吳春波合著《下一個倒下的會不會是華為》;
田濤著《華為訪談錄》《理念·制度·人》《我們為什么要做企業家》《在悖論中前進》;
吳春波著《華為沒有秘密》1/2/3;
黃衛偉著《價值為綱》《以客戶為中心》《以奮斗者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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