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民政部網站看到殯葬管理條件正在征求意見稿,我就想到原統戰部的副部長朱維群說過的一句話,‘法律實施因民族而異,這不符合法治國家的基本精神’,世界上也沒有哪個國家因民族差別而對法律劃出不同的杠啊,我想,因民族差異而實行雙重標準的火化政策是不符合法治國家的基本精神的”。
說這話的是下面這哥們:
給這哥們點個大大的贊。
百度百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拼音:fǎ lǜ miàn qián rén rén píng děng 是指人人平等地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不允許任何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權。這一原則對于資產階級最終摧毀封建特權制度具有重要的歷史進步意義。但由于私有制造成的人們在經濟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事實上的不平等,由于資本特權的存在,這一原則在資本主義社會不可能得到真正實現。在社會主義國家,由于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和社會主義的民主政治制度,這一原則才能得到真實的貫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中國社會主義法治的一項基本原則。中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一規定真實地反映了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的客觀要求。
每一個接受過九年制義務教育的中國人都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句話,從上面百度百科的定義中也可以看出,資本主義國家的權貴有法外之權,我國的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事實上,我國人民在法律面前并不是人人平等,而且是許多方面都不是人人平等,比如,基于民族身份的中考高考國考加分,基于民族身份的生育政策,基于民族身份的殉葬政策等等,今天的文章,咱只講殯葬政策,因為民政部正在征求意見稿嘛。
我國最早的《殯葬管理條例》是1997年7月11日經國務院第60次會議通過的,后來在2012年、2018年2019年陸續進行過修改,大家意見最大的是,更改了中國人民數千年來的土葬傳統,要求必須火化,而這其中,卻又允許回族、維吾爾、哈薩克等民族實施土葬,更過份的是,一些地方還專門建立了回民公墓,回民公墓不允許其它民族的人埋葬進去,卻又允許其它國家的穆斯林往里埋:
殯葬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允許包括回族等10個民族在內的人土葬,卻又要求這些民族的黨員必須火化,政策上各種打架,亂像叢生,然后便有了近期民政部修改殯葬管理條件向社會征集意見稿的一幕,老朱就民政部提到的6條改革意見逐條仔細研究了一遍,感覺說的比較詳細,方方面面基本上都考慮到了,本文老朱想補充兩點《意見》中沒提的:
1:將殯葬業的公益屬性落實到位
2022年3月,一名89歲北大老教授去世,在殯儀館內,工作人員給教授的兒子介紹骨灰盒的價格,最低的也要7000元。教授的兒子在咨詢沒有再低價格的了,轉身回到自己車里,用黑色塑料袋裝走了父親的骨灰,此事在網上掀起了軒然大波。
殯葬業本身就該是公益性的,不該向老百姓收費,即使是火化,也應該免費,免費火化,免費提供全國統一規格的棺木或骨灰盒,農村以鄉鎮為單位,城市以區為單位免費為逝者提供一個安葬的墓地,新喪人員一律要求埋到當地政府劃定的公墓區域。
2:逝者人人平等
土葬不止是回族、哈薩克等族的風俗習慣,也是漢族、滿族、壯族等所有民族的風俗習慣,黨員也不例外。火化污染空氣、浪費能源,各地新建火化廠不止勞民傷財,正是讓周圍幾公里范圍內的土地失去了開發的價值,14億人口的國家如果不能統一管理,大家都買墓地都立碑的話,80年后我華夏大地將出現14億個墳頭,而因為有碑的存在,這些墳頭會一直存在下去,那樣的話,未來子孫連種糧食的地都沒有了。
老朱建議,尊重每一位逝者入土為安的習俗,全民土葬,除烈士陵園外,其它所有逝者逝世后都實施樹葬,地方民政部門在公墓中種樹,每棵樹下葬一到兩位逝者,樹上統一掛木質牌位予以區別,滿100年后由陵園管理人員負責清理,重新埋葬新喪者,盡最大可能不讓逝者與子孫爭奪土地。將給離退休人員發放的喪葬補貼統一撥付給民政部門,用以彌補上述火化、墓地管理等費用支出,真正實現殯葬業的完全公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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