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構思中,歸根于契訶夫一則小幽默帶來的啟發。純屬荒唐之舉。有對號入座之癖者,務請戒目,不可兒戲。
——作者
一
告全體市民書
〔1994〕第1999號
公元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日(農歷甲戌年五月十二,星期一),將是本市與W國N市結為友好城市一周年紀念日。為尊重W國N市的風俗習慣,確保該活動暢通無阻、圓滿成功,該日,所有單位(含幼兒園)一律停止公務(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社等新聞單位除外),與全體市民(含嬰兒)同步街頭,沿機場至本市中心廣場的愛國路,靜立兩旁,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不得竊竊私語、不得隨意走動,務以謙和有禮之態度迎候N市市長及夫人(含隨行人員及市長夫人隨身攜帶的小愛犬—保護動物也是我市每個市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應該指出的是,我市前不久為適應綜合治理新形勢而成立的打狗別動隊,在此期間,務以大局為重,切不可死板教條地按規照搬,做出任何有損于兩市友好關系的不良舉動)的到來。以免紛紛嚷嚷,擾亂正常的肅靜與安寧,各有關部門須通力合作,重點做好嬰兒的教化工作,力求全市所有嬰兒,能以成人們為示范,嚴守規則,同心同德,與全體市民一道,搞好這次規模空前的盛大活動。此外,請有關部門嚴格監視各條街道,不得有聚眾圍觀、手持酒瓶易拉罐之輕率舉動。正值盛夏,氣候炎熱,務使各冷飲店(含個體小攤點)的各種冷飲及各游泳池(含本市方圓三十里內的兩座小型水庫)均達封存狀態,以免使市民做出不文明的張嘴聲和影響環境衛生,影響本次活動的不禮貌行為。
以上規定,敬請全體市民務必嚴守。倘有人對該項活動妄加議論或有不規范舉動,一經查出,立即上報,不得有誤。上述規定,倘與本市若干規定(含本市新近簽發的有關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人身自由及言論自由的文件)有相觸之處,請按本規定執行。望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領會精神,乘此次盛大活動之東風,把我市精神文明建設推向縱深發展。
我市乃具有悠久歷史的文明古城,為全國禮儀之典范。市民安居樂業,民風淳樸,作風過硬,行為典雅,又深受“五講四美三熱愛”活動的多次洗禮,想必不會發生什么非常之舉動也。
公文簽發人:金箍咒
簽發時間:1994.6.1
二
本人很成熟地答復〔1994〕第1999號《告全體市民書》的有關禁令執行情況如下:
嚴查本人所管街道,尚未發現有與禁令相抵觸之輕舉妄動。市民們扶老攜幼,靜立兩旁,秩序井然,鳥雀無聲,皆以最誠摯的感情做頷首狀,敬候貴賓光臨之幸福時刻的到來。頷首的角度均以30度做出(據調查,不少單位,包括學校、幼兒園、托兒所、居委會等,事前都高薪聘請專業禮儀人員進行過培訓,如貓耳洞胡同居委會,將所轄一百二十戶居民中七十二名一歲以下的嬰兒,硬性組織起來,由其父母或爺爺奶奶們抱在懷,編號列隊,聘請了三名有經驗的禮儀小姐、保育員、心理學專家,輪番示范培訓,先后采取啟發式、誘導式、游戲式、滾動式等方法,使七十二名嬰兒經過短短十五天的培訓,均可按口令做出絕對一致的呼吸和張嘴動作,并能按要求擺出絕對滿意的頷首姿態。還有一些單位,如狗不理小學、二道毛養老院等,為搞好本次活動,特聘了氣功師、刑警隊教官、警察來當教師,進行訓導),其姿態大方、瀟灑、規范,充分顯示了我市市民恭而不屈、屈而不就的優良素質和精神陣容。只是在貴賓驅車路經本街時,一小孩因激動情緒所致,發出了意想不到的驚呼聲,并說了N市市長夫人象他外婆之類的荒唐之言,惹得周圍幾名市民捧腹大笑(但大多數知情者還是趕緊捂住了嘴巴),本人當即采取恰當的防范措施,給該孩的小嘴里塞了塊泡泡糖,不料,另有幾個小孩做出了某種估計是難以控制的呼喚聲和不大規則的咿呀學語聲,初步推斷可能是一種欲吃泡泡糖而不得的抗爭舉動。本人立馬醒悟,靠泡泡糖非但不能解決根本問題,而且會使更多的小嘴啟動起來。本人急中生智,僅用兩根指頭,很快就將那張小嘴里的泡泡糖掏出來。另有幾個青年市民形跡可疑,一開始就交頭接耳,本人曾用冷峻的目光恫嚇過他們,不料他們更來精神(有個穿白色西服的青年市民,曾三次把唾沫星子濺到一位漂亮小姐的臉上,該小姐咬牙斜過三次眼,但沒發作,幸虧本人早有防范,不然一場口角實在難免)。在巡查中,本人還發現一些市民聚集于街旁樹蔭下私語,本人本想仔細查聽,結果沒能聽懂,估計是海外留學生。
上報人:張小權
1994.6.21
三
本人很樂意答復〔1994〕第1999號《告全體市民書》的有關規定如下:
監督本人管轄區域,未有貴賓介入。整個工業區和居民區空空如也,唯有幾個游手好閑之徒在狗尾巷一帶,有些不規矩舉動。其中一名戴鴨舌帽的小青年手持一把五四手槍,在狗尾巷與同伙做對抗游戲。本人立即有所警覺,不料他們不予理睬,還做出許多蔑視本人的詭秘情緒和手勢。為避免沖突,防止他們在本人身上打主意,本人要求他們返回單位,結果他們戲耍本人,滿臉的無賴神色,索要本人叼在嘴邊的香煙,成了甩不掉的尾巴。本人本想乘其不備,下了那支五四手槍,又怕捉蛇不成,反被蛇咬。本人將自己的鐵家伙偷偷卸了子彈,與其交換,不料鴨舌帽如獲至寶,不予本人歸還。在一個體飯店老板(據了解,該老板對參加各項政治活動一向積極,僅因前些天損傷腿腳而未參加本次迎賓活動。本人查驗過有關部門給他的批件,蓋有鋼印)的積極協助下,請幾個游手好閑之徒小吃一頓,方才索回本人腰里常插的原物。等本人回頭執行公務時,大街小巷已有了來往的人群,估計是迎賓活動已經結束。
需要特別聲明的是,經查實,那幾個游手好閑之徒,系本市聾啞學校的學生,所持手槍,乃一塑料玩具也。本人曾請有關專家鑒定過。至于是什么原因未參加本次迎賓活動,本人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上報人:李書筆
1994.6.21
(原載《南葉》1995年3月(總72期))
【作者簡介】
程莫深(本名程正才)。祖籍重慶,生于甘肅臨洮,成長于甘肅慶城。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中國小說學會會員。獲“人民文學.貝塔斯曼”杯文學新秀特等獎、第六屆黃河文學獎等多個獎項。現居陜西西安。
在《青年作家》《延河》《飛天》《西部》等多家刊物發表中短篇小說等作品百萬余字。出版長篇懸疑小說《夜迷離》、中短篇小說集《雨季》等5部。
作品入選人民文學出版社、中國工人出版社等多個選本。
多部作品曾引起評論家熱評和專題研討。《文藝報》《中國青年報》《青年作家》、人民網、中國作家網、作家網、中詩網、中華藝術網、中國文學網、美洲文化之聲國際傳媒網、《紐約商務傳媒》等國內外80多家媒體,對其創作成果作過報道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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