餃子不僅是中餐典型代表,更是國人心中的文化記憶。然而近日,美國專利商標局竟通過了韓國企業CJ公司針對餃子外形的專利申請。這意味著,一旦未來中國企業出售餃子的外形和該韓企旗下餃子外形有相似之處,就可能面臨侵權賠償。
聽起來實在離譜。在中國擁有數千年歷史的餃子,其外形南北各異,東西不同,但本質都是餃子皮里包餃子餡兒,隨便喊一個國人都能捏出不同樣子的餃子。如此習以為常的千年美食,何以竟能被一家外國公司獨有?
這首先是一個法律問題。
據報道,CJ公司在美國申請外觀專利時,引用了韓國的專利優先權,即先在自己國家申請專利,再到國外申請專利。實際上,該公司分別在日本、韓國、美國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都注冊了名為“餃子”的外觀專利。
在美國,申請專利,需要“新穎性”“創造性”。千年美食何以保證創新?原來,該公司鉆了個“空子”——上傳了14張各個角度的餃子照片,14—16道順時針螺旋褶皺、底部平坦、頂部隆起的半圓形面皮等特征被精確量化,附上毫米級精度的3D建模圖。傳統美食被工業化精確定義,被算為一種“微創新”,一定程度上可以規避法律風險。
但此事之所以被關注,不僅是法律問題,還是商業問題、文化問題。一方面,畢竟傳統中餐講究“非標準化”,手工餃子更不會主動數折了多少褶子,很容易因無意識觸發專利權而蒙受損失;更重要的是,餃子作為一種中華美食文化的代表,專利權被韓國企業握在手里后,餃子等中國傳統美食還算中國的嗎?
餃子外形專利被注冊,是市場沖擊更是文化沖擊。此前,泡菜、參雞湯等美食都曾被韓國搶注,近兩年,冰糖葫蘆、麻辣燙等中國美食在韓國流行,也被當地人認為是自己的特色美食。
中國人對餃子的情感和記憶,有鐵的證據。在山東滕州薛國故城的春秋墓葬中,考古學家發現了距今2600年的三角形面食遺存,與現代餃子高度相似。在重慶市忠縣的一處東漢至三國時期的古墓中,出土的庖廚俑也清楚地描繪了古代廚師精心制作花邊餃子的情。
這些出土文物,和典籍記載互為印證。從戰國末的《禮記》記載“稻米二、肉一,合以為餌,煎之”,到東漢張仲景“祛寒嬌耳湯”、唐代吐魯番古墓的“偃月牢丸”、宋代《東京夢華錄》的“水晶角兒”、清代《天咫偶聞》的“煮餑餑”……
“沒有餃子不過年,不吃餃子過不去年。”餃子在中國是傳統的年節美食,這頓跨越新舊歲的除夕餃子,寓意著“更歲餃子”的喜慶,象征著子時的更新,家人圍坐一起包餃子,承載著中國人的團圓哲學。
在漫長歲月中,餃子衍生出300多種地方流派,盡管叫法各異、各有特色,但一提及餃子,無人不知。作為傳統飲食文化,其特色恰恰是多元、非標。
餃子的“版權”,恰恰是華夏文明幾千年的文化記憶。
面對磨刀霍霍的專利之戰,中國如何在市場和文化雙重領域,守護住屬于自己的東西?
善用文化力量。“餓了么支持中國餃子申遺”等行動,展現了民間力量的覺醒。不僅要抓緊申遺,還要借助短視頻等各種新媒體傳播形式,將中華美食文化傳播出去。
更要善用法律武器。面對專利之爭,我們既要打遭遇戰,也要打預防戰。打遭遇戰,是一場堅定的自我保護。雖然對方用精細量尺“度量”餃子外形特征,但只要找到依據反駁其缺乏新穎性或顯著性,就可以主張該專利無效。
打預防戰,是知己知彼,主動研究海外專利法案。韓國企業其實也吃過專利法的虧——三星就曾在1986年DRAM專利戰中被動屈服,吃一塹長一智,2018年它主動出擊,贏得了智能手機的專利戰。從“專利裸奔”到“規則平衡”,這是值得中國企業學習的。
當然,“非標”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專利能否輕易認證?1997年,美國專利商標局授予美國企業“巴斯馬蒂”香米相關專利后,印度非政府組織及政府聯合抗議,最終駁回了相關專利。
美食文化,和而不同、源遠流長、流派豐富,輕易認證專利同樣有失公允。中國也可會同有關國家,聯合聲明傳統美食的多流派性,重構文化遺產領域“專利”的認定體系。
(天府新視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