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交警發布了一個處罰,罰了一名開車狂飆230的車主2000塊,吊銷了駕照。
處罰原因不僅僅是因為該名男子駕車在高速上狂飆230,視頻顯示,該男子還一手扶方向盤,一手用手機拍視頻。
駕車男子還把自拍的視頻上傳至社交平臺,警方獲悉后,立即對證據進行固定,將此人傳喚至交警部門接受調查處理。
結果面對交警詢問,駕車男子表示自己只是在記錄生活。
生活是可以生活的,但是這個處罰,我認為是太輕了,應該抓起來判刑,坐牢。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230公里/小時,怎么看怎么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甚至不是單純的危險駕駛罪。
根據我國的《刑法》中關于危險駕駛的界定,醉酒駕駛、追逐競駛、嚴重超員超速或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等,就屬于危險駕駛,可以判處拘役并處罰金。
可是法律的目的不是呵呵一笑就完事了,應該通過嚴懲這種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保護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萬一真有個人,非常的不幸,給他失控撞死了,這又怎么賠償?
他雖然沒有主觀故意上造成不特定多數人的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故意,但是客觀上的危險確實存在,高速超速這么多,有嚴重的失控風險,高速上車輛制動距離大幅增加,駕駛員反應時間極短,極易引發連環事故,外加車流量大,真出什么事情,必然波及多人。
駕駛者明知嚴重超速,仍故意為之,對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雖然不是直接故意,但是也構成了間接故意。
這種行為,不是突破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底線,而是在挑戰法律,在踐踏社會規則,在蔑視別人的生命安全。
時速230公里的超速行為,超速都快到100%了,而且明知自己超速,還要拍視頻,還要發網上,就是蔑視法律,就是引以為傲,就是在積累吹牛的素材,這樣的危險性遠高于一般危險駕駛行為。
其社會危害性雖然難以和放火、爆炸等傳統危害公共安全行為相當,但是法律顯然應當對此類行為嚴懲,進一步震懾潛在違法者,維護公共道路安全秩序,維護我們的社會秩序。
我看對這個人的處罰,不能就這么吊銷駕照就過去了,應當依法升格,從嚴,從重,予以逮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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