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山東臨沂市民營企業家呂宗山為朋友丁剛的100萬元貸款提供了擔保,但丁剛并未收到貸款,隨后,放貸公司以貸款逾期未還為由,將丁剛和呂宗山告上法庭,法院判決兩人敗訴,并查封了他們的房產等物,呂宗山還被以“拒不執行裁定、判決罪”判刑一年。十多年來,呂宗山多次為此事奔走喊冤,卻無任何結果,他自己也從一名受人尊敬的企業家,淪落為一名疾病纏身、雙目近乎失明的落魄老人,其境遇令人痛心。
2025年1月8日,中國青年網以《山東臨沂一企業稱遭遇100萬元假貸款致瀕臨破產 警方已介入》為題,報道了呂宗山的凄慘遭遇。呂宗山近日表示,雖然臨沂市蘭山區、羅莊區兩地警方都收取過他的報案材料,但卻遲遲未對此事進行立案,導致犯罪嫌疑人至今依然逍遙法外。
呂宗山說,早在多年前,他就到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刑偵大隊、經偵大隊報過案,要求對沒有放貸資質、涉嫌詐騙的臨沂市蘭山區中金民間融資服務有限公司(下稱中金公司)涉案人員李某芳、李某娟、李某等人進行立案偵查,但一直沒有任何進展。此后,他又多次前往催問,也無任何結果。
當年的貸款人丁剛說,中國青年網的報道發出后,他發現自己已被悄悄從“限制高消費”黑名單中移除。
丁剛說,司法機關將他從“限高”名單中移除,說明他不是老賴,也說明法院的判決是錯誤的,他確實沒有收到過貸款,既然如此,法院應立即啟動糾錯程序,對他這十多年所受的財產和名譽損失給一個說法,警方也應立即對涉案的中金公司人員進行抓捕。
但與呂宗山一樣,丁剛到蘭山公安分局的多次報案,同樣沒有任何進展,犯罪嫌疑人也一直逍遙法外。
由于在蘭山公安分局遲遲等不到立案結果,今年1月,貸款人丁剛和擔保人呂宗山一起,又到虛假貸款的發生地——臨沂市公安局羅莊分局盛莊派出所報了案,對方雖然接收了材料,但同樣遲遲不予立案。
就這樣,呂宗山和丁剛雖然在臨沂市蘭山區、羅莊區的公安機關都報了案,但卻沒有一地警方對他們的報案進行立案。
“這樣一個報案十多年,證據確鑿、事實清楚的虛假貸款詐騙案,為何一直無人管?中金公司到底有何通天手段?”呂宗山語氣激動地發問。
呂宗山和丁剛都希望,臨沂市公安機關能盡快指定相關部門對此案進行立案查處,早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以還他們一個久違的公道。
來源:中國青年網、廊坊新聞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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