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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福建泉州師范學院第二附屬小學一年級一名教師在課堂上因學生“走神”未專注聽講,情緒失控之下揪傷8歲女生耳朵,致使其耳朵撕裂2厘米,縫合5針。
4月24日,女童姑姑蘇女士表示,家長已選擇報案。泉州市豐澤區教育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分管領導已到學校調查處理,涉事教師已被停課處理。
4月22日醫院出具隨診檢查記錄顯示,右側耳后溝可見一約2.0厘米縱行裂傷,前方可見長約0.5厘米縱行裂傷,深未見軟骨。初步診斷系右側耳廓開放性損傷(耳后溝裂傷),進行急診清創縫合治療。
4月22日,女童的姑姑蘇女士介紹稱,其侄女在泉州師范學院附屬第二小學就讀,“4月22號發生在課堂上。”涉事的老師是一名教語文的老師,“她生氣孩子課堂走神,用力揪耳朵,導致孩子的右側耳廓裂傷,耳后溝裂傷2厘米,前面是0.5厘米。事后家長帶孩子到醫院縫合了5針。”蘇女士表示:“孩子上一年級,今年虛歲是8歲了,我的小侄女平時還是很乖的,這會給孩子心理蒙上陰影。”
稍早前,據稱校方工作人員曾向親屬回應,涉事老師行為不當,已暫時停課,需協助調查,目前先把孩子傷情穩定下來,不會對此事不管。蘇女士介紹,這位涉事女老師有20多年的教齡,親屬們對其傷害孩子行為表示難以理解,希望對其進行應有懲處。
事件經社交平臺傳播后,#老師揪裂學生耳朵#話題迅速登上本地熱搜榜。某短視頻平臺數據顯示,相關討論量3小時內突破50萬條。網友"教書匠老陳"留言獲贊3.2萬:"我教了30年書,再調皮的孩子頂多罰站,肢體接觸是大忌。"
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網友普遍對教師以暴力手段懲戒低年級學生表示憤慨。有評論指出,小學一年級學生正處于身心發展的關鍵階段,教育者應以耐心、理解和科學方式引導學生,而非采取傷害性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義務教育法》,學校及其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人格尊嚴,禁止對學生進行體罰、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教育的本質是 “點燃火焰,而非填滿容器”。當教師的手從 “傳遞知識” 變為 “施加暴力”,教育的根基便已動搖。此次事件不僅是個體行為的失范,更是對教育系統的警示。唯有通過法律約束、制度革新與理念重塑,才能讓校園成為真正的 “安全島”,讓每個孩子在陽光下健康成長。
來源:綜合大象新聞、九派新聞、荔枝新聞、點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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