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陽創谷園區的多功能廳里,不時傳來詢問聲,一場特殊的巡回審判活動正在進行。
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助力用人單位不斷提升法律風險防范意識,4月24日下午,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楊浦區人民法院)與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二中院)、上海市楊浦區委社會工作部、上海市楊浦區司法局(以下簡稱楊浦區司法局)、上海市楊浦區大橋街道綜治中心共同舉辦勞動爭議案件巡回審判暨主題普法活動,通過示范庭審、普法宣講、法律咨詢等多元形式開展“巡回審判+”活動。
楊浦區人大代表、企業代表、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及社區居民等參加了此次活動。
勞動者奚某于2022年7月25日入職上海某汽車公司,雙方曾簽訂過一份實習合同,后雙方簽訂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雙方未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24年8月,奚某提起仲裁,要求上海某汽車公司支付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未簽書面勞動合同期間二倍工資差額。仲裁裁決支持了奚某的請求。上海某汽車公司不服裁決,訴至楊浦區人民法院,主張其與奚某的勞動合同通過單方操作行政登記備案變更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通過此種形式與奚某建立了勞動關系,故無需支付二倍工資差額。楊浦區人民法院對上海某汽車公司的訴請未予支持。上海某汽車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在巡回審判的庭審現場,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
用人單位堅持上訴請求:
“我們已經在行政機關就勞動關系進行了備案登記,也一直認可勞動關系,而且向勞動者按期發放工資,繳納社保,并沒有規避用人單位法定責任的主觀故意。”
勞動者則認為:
“備案登記我根本就不清楚,也替代不了書面勞動合同,法律既然有規定,公司就應當遵守。”
審理過程中,審判長上海二中院王國俠敏銳地發現,除本案外,雙方還有病假工資、未休年休假工資、經濟補償金等多項爭議仍在勞動仲裁中。審判長當即詢問:“是否同意將仲裁糾紛一并納入調解?”在征得雙方同意后,審判長和合議庭組成人員李玨、王秀巖現場組織調解。
最終,用人單位承諾一次性支付勞動者調解款共計8萬元,雙方當庭簽署調解協議。
“書面勞動合同對勞動者、對企業都重要,可以說是企業與勞動者的雙向保護盾。”
庭審結束后,審判長王國俠圍繞書面勞動合同簽訂中的問題進行深入講解。
從勞動合同如何與一般合同、勞務合同等作區分,到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意義,再到勞動合同簽訂的常見誤區,講座內容豐富且通俗易懂,在場人員聽得聚精會神,紛紛表示對以往模糊的勞動用工有了清晰的認知。
在知識問答環節,大家踴躍舉手搶答,現場氛圍十分熱烈。問題涵蓋了變更勞動合同的形式、加班爭議的舉證責任、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等,上海二中院民事審判庭法官周喆不僅進行了解答,還對每個問題背后的法條作了解讀。
巡回審判結束后,楊浦區人民法院聯合楊浦區司法局共同開展法律咨詢活動,提供針對性、專業化的法律咨詢服務,同時發放“楊楊說法”矛盾化解普法案例冊、“案滬通”操作指南手冊、要素式訴狀填寫指導冊等。在場人員紛紛時不時翻閱宣傳冊,詢問其中的法律問題,現場充滿濃厚的法治氛圍。
此次“巡回審判+”活動,不僅是中級人民法院作為二審終審司法機關下沉基層公開庭審的實踐樣本,也是基層法院作為街道綜治中心入駐單位將司法服務精準對接綜治中心的生動范式。通過“巡回審判+靶向普法+知識問答”的形式,以案釋法、以案促治,推動企業主動完善用工制度,提升勞動者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營造出尊法守法、和諧用工的良好園區法治氛圍,生動展現了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司法實踐成果。
“這次巡回審判活動給企業和勞動者上了深刻的一課。”
楊浦區人大代表、上海遠洋運輸有限公司海務監督員嚴平表示:
“通過巡回審判的方式,將庭審現場帶到企業、勞動者身邊,讓更多勞動者知曉與其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也讓更多企業了解規范用工背后的司法規則,庭審結束后的以案釋法,無疑是一堂精準有效的普法課!”
企業代表黃經理表示:
“從用人單位角度,我認為今天的巡回審判活動非常實用,能夠給很多企業帶來警示,是一堂震撼心靈的‘法治公開課’。依法用工是企業發展的基石,馬虎不得,今后,我們一定會不斷提升法律意識,更加仔細規范用工流程,創建更加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楊浦區人民法院貫徹落實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社區巡回審判在各街鎮全覆蓋”“訴訟服務在綜治中心全覆蓋”的要求,依托街道綜治中心平臺功能,持續深入推進巡回審判活動進社區、進園區、進校區、進居民區。截至目前,已開展10場巡回審判活動。實現了案由全覆蓋、審級全覆蓋、“四進”全覆蓋,為基層治理源源不斷提供司法動能,促進“審判一件、化解一批、教育一方、治理一域”。
部分來源 |上海二中院
供稿 |立案庭
文字|劉宇星、金珅亦
攝影|夏佳超、沈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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