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宣傳周期間
企業直抒“知產”痛點
法院上門釋法
給出了哪些硬核解決方案呢?
各企業們快一起來取取經
問
研發數據頻繁外泄怎么辦?
答:企業需構建技術、制度、救濟“三維防護網”:技術層面可對核心區域實行生物識別門禁、數據加密存儲并對關鍵技術秘密分段分級管理;制度上應完善保密協議體系、完善競業限制條款和建立核心技術人員的激勵機制,以覆蓋員工全職業周期;權利救濟方面,建議通過民事索賠、刑事報案形成威懾。
問
直播售假怎么取證?
答:商標侵權取證需圍繞“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雙要素,建議采用“錄屏+公證購買+區塊鏈存證”組合拳,即對侵權行為固定可采用全程錄屏、公證購買等方式,重點記錄直播間展示侵權商標、商品鏈接及銷售話術,對損害后果證明則可調取平臺銷售數據、用戶評價及商品流通記錄。
問
適配產品描述怎么防止侵權?
答:要客觀描述商品功能的合理行為,以普通字體、字號標注,避免置于顯著位置或進行突出使用,同時標注、突出自身自有商標,確保不會導致誤導消費者。
問
如何合理使用現有技術?
答:現有技術的使用需在合法合規框架下平衡技術創新與風險防控,使用現有技術前需進行檢索,明確技術是否處于有效專利保護期或已進入公有領域,對于技術改進,還需注意區分改進部分與原有技術的權利歸屬,改進成果可申請新專利,但實施時仍需尊重原技術權利。同時要注意保存該技術屬于現有技術的證據。
問
AI生成內容的版權應該歸誰?
答:獨創性判斷需聚焦人類智力投入。若用戶在提示詞設計、參數調整等環節體現個性化創作意圖,且內容具備區別于通用表達的獨創性,可認定為作品并由使用者享有權利。
問
剪輯、混剪是否構成合理使用?平臺算法推薦是否需承擔連帶責任?
答:若剪輯內容符合“為介紹、評論或說明目的適當引用”,且未實質性替代原作品,可能構成合理使用。但若直接搬運影視劇核心片段、音樂高潮部分或商用牟利,則可能構成侵權。同時平臺若算法推薦顯著提升侵權內容傳播,可能被認定“應知”侵權而承擔連帶責任。
來源:知產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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