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23年9月,俞某在瀏覽“快手”短視頻時,看到一條關于“手機口”的視頻,有人在評論區評論“想賺錢的來”,俞某便主動聯系對方,之后在對方的指導下明白“手機口”的操作流程:準備兩部手機和一根數據線,分別在兩部手機上下載“語音端”和“插卡端”軟件,分別登錄對方交給的賬號和密碼,將電話卡插在下載了“插卡端”軟件的手機內,使用一根數據線將兩部手機連接。9月底,俞某和舒某商議一同進行“手機口”操作賺錢,由舒某負責找電話卡,俞某負責操作“手機口”。 2023年10月19日,被害人胡某接到通過俞某搭建的“手機口”撥打出的電話號碼為19*****9670的電話,與他人互加微信后被騙22萬余元。
俞某明知是幫助電信網絡詐騙團伙實施詐騙,仍幫助上線撥打詐騙電話并導致他人被騙,詐騙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案例警示:“手機口”,手機對手機,即兩部手機同時打開揚聲器,一部手機通過網絡軟件接通詐騙人員,一部手機撥打受害人電話,幫助境外詐騙團伙掩飾來電真實歸屬地,實現語音中轉從而實施詐騙的目的。參與手機口方式電詐,可能構成詐騙罪承擔刑事責任。
消息來源:平安產險山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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