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邵陽市新寧縣一家物業公司因小區消防設施未能保持完好有效,被當地消防部門依法處以人民幣伍仟伍佰元整的罰款。這一處罰彰顯了消防部門對消防安全違規行為“零容忍”的態度,也為轄區內的物業企業敲響了消防安全警鐘。
此前,新寧縣消防救援大隊的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在對一起舉報投訴進行核查時,將目光聚焦到了位于邵陽市新寧縣金石鎮朝陽路26號的一高層住宅小區。在細致的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該小區7棟E單元11樓的室內消火栓存在無水的情況,進一步排查后,確認小區7棟整體的室內消火栓系統均未保持完好有效。這一情況嚴重違反了《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第五條第三項的規定。
消防設施是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生命線”,一旦小區內發生火災等突發狀況,失效的消火栓系統將無法及時發揮滅火作用,火勢可能會迅速蔓延,給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帶來巨大威脅。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監督執法人員當場對該物業公司負責人進行了嚴肅的火災警示教育,明確指出其違規行為可能導致的嚴重后果,并責令其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火災隱患,確保消防設施能夠恢復正常運行。
值得肯定的是,在接到整改要求后,該物業公司積極配合,迅速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進行了全面檢修和維護。在處罰告知前,成功消除了安全隱患。盡管如此,其違規行為已成事實,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五十七條以及《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二條第三款的相關規定,消防部門最終對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作出了罰款人民幣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處罰決定。
新寧縣消防救援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大隊將持續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常態化的消防安全監管機制,對各類消防違規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同時,還將加強對物業企業的消防安全培訓和指導,提升其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全力確保轄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居民營造一個安全、放心的居住環境。(唐湖湘 黃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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