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ID為“DuoHopp背包小免”設計師在社交平臺發帖稱,KKV品牌盜用自己設計作品圖案,根據該網友的描述,他先后在佛山、廣州等地的KKV門店發現,他個人的原創作品竟然出現在了KKV銷售的發夾上。
“DuoHopp背包小免”指出,涉事公司廣東快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深圳市盟客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并未征得他個人同意,私自盜用他人設計成果。
記者多次致電了上述兩家公司公開電話,但均無人接聽。記者撥打了KK集團官網公布的總部電話,同樣未獲接通。隨后,記者向KK集團發送了采訪郵件,截至發稿暫未獲得回復。
4月25日中午,瀟湘晨報·辣椒財經記者聯系到了該設計師,他向記者表示,“目前正在調解中。”但截至記者發稿,這條維權帖已不可見。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易旭從法律的角度分析了該事件。如果創作者有充分證據證明廣東快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深圳市盟客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經授權情況下,擅自盜用其原創作品(設計圖案、文案、IP形象等 )用于商品銷售,那么將涉嫌著作權侵權,并涉嫌不正當競爭。
易旭分析,上述公司涉嫌著作權侵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著作權人對其作品享有復制權、發行權等權利。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作品,構成著作權侵權。若創作者能證明作品原創性及對方未經授權使用,侵權事實大概率成立。比如實踐中很多品牌盜用插畫師原創插畫用于商品包裝,法院一般會認定侵權。侵權方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如案例中創作者訴求的下架銷毀侵權商品、公開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等合理訴求,在侵權成立時,會得到法律支持”。
另外,上述公司還涉嫌不正當競爭。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經營者不得實施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KKV利用個人經營者原創作品進行商業推廣,可能誤導消費者,損害原創者商業利益,構成不正當競爭。例如一些商家仿冒知名品牌獨特包裝裝潢,屬于不正當競爭。監督檢查部門可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根據情節處以罰款等行政處罰;給被侵權人造成損害的,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總之,若創作者證據確鑿,可通過向法院起訴、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等途徑維權,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易旭表示。
據KK集團官網信息,KK集團創立于2015年,是國內領先的潮流零售企業,旗下精致生活方式集合品牌「KKV」、美妝集合品牌「THE COLORIST調色師」、全球潮玩文化集合品牌「X11」等多個品牌。
瀟湘晨報·辣椒財經記者牛蕊 陳詩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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