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德科
來看今天〔2025/4/25〕政治局會議關于房地產的表述:「加力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有力有序推進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加大高品質住房供給,優化存量商品房收購政策,持續鞏固房地產市場穩定態勢。」
我們主要看到了這四個看點——
第一,把「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放到了更突出的位置
第二,收儲政策不如預期,需要優化
第三,需要加碼增量政策,持續鞏固已取得的成績
第四,房地產仍然處于化風險的敘事框架之內
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
第一,把「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放到了更突出的位置。
今天的政治局會議在談及房地產時,第一句話就是「加力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有力有序推進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
「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是穩樓市的大招。這個大招,一直放在工具箱里,通常是不會拿出來用的。為什么我們知道工具箱里有這個大招?你去看2023年的4·28政治局會議與7·24政治局會議,都提到了「積極推動城中村改造」。這兩年,這項工作確實有在做,但主要是按正常節奏推進,并沒有上升到突出位置。
跟2023年的「城中村改造」相比,現在的提法變成了適用范圍更大的「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
去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今年初的政府工作報告,都已經提到了「加力實施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充分釋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潛力」;現在,政治局會議再把這句話說一遍,顯然更具分量。
這很可能意味著:「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這個一直被放在工具箱里的大招,將「有力有序」地出箱制勝。
昨天我們在討論房票問題的文章中,提出了這樣一個觀測視角:央行或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什么時候宣布啟用PSL〔抵押補充貸款〕為「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提供足夠的資金彈藥(當年的棚改就是靠PSL投放資金來激發出澎湃的樓市動力)。
商品房收購政策
第二,收儲政策不如預期,需要優化。
今天的政治局會議明確提出了「優化存量商品房收購政策」。
2024年的「5·17樓市新政」最先提出收儲政策,當初的想法主要是「支持地方國有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切實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關情況,2024/5/17〕。
由于商品房跟保障房的匹配度較低——兩者的地段、價格、戶型面積、物業服務等要素都是邏輯迥異,所以收儲政策在落地時推進速度較慢,效果不如預期。比如央企中海地產在其2024年中期業績會上的坦言,很有代表性:「目前多個城市收儲計劃和價格情況來看,更適合于一些中小戶型、低單價、低總價住房。中海強聚焦一線、強二線城市的核心地段,總體以改善產品為主,主要的產品與收儲的需求不是特別匹配。我們將積極關注這一政策的進一步發展情況。」
現在,政治局會議實事求是地提出了「優化存量商品房收購政策」,是給該政策重新定下了基調與方向。
實際上,我國的保障房是一個內涵非常豐富的概念范疇:從保障對象上看,它既包括狹義保障房(面向中下收入群體),也包括人才房和回遷安置房;從分配機制上看,既有出租,也有售賣,還有配給。
所以,沒有必要把收購商品房的用途局限在「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上,如果能結合房票機制把用途擴大到人才房和回遷安置房上,甚至放在爛尾樓項目的期房合同置換上〔詳見,德科未來城市,2025/4/22〕,那么政策功效無疑會更大。
持續鞏固穩定態勢
第三,需要加碼增量政策,持續鞏固已取得的成績。
從國家統計局的數據來看,一季度全國新建商品房銷售額的同比跌幅已經收窄到了2.1%——對比一下,2024年全年跌幅是17.1%。
今天的政治局會議明確提出了「持續鞏固房地產市場穩定態勢」。這意味著全國房地產開發投資、新開工量、銷售量等關鍵指標的跌幅還要不斷收窄,直至回正。倘若現有的存量政策無法達到預期目標,那么加碼增量政策是必然之選。
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
第四,房地產仍然處于化風險的敘事框架之內。
今天政治局會議關于房地產的表述,仍然是在「要持續用力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的敘事框架展開的——房地產跟地方債、資本市場被一同放在了化風險的段落下。
這意味著提振樓市仍然任重道遠,仍然需要逢山開路、遇水架橋的的闖勁和干勁。
附錄:
過去十年34次
分析經濟形勢的政治局會議
關于房地產的表述
(2015-2025)
◆2025年4月25日:「加力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有力有序推進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加大高品質住房供給,優化存量商品房收購政策,持續鞏固房地產市場穩定態勢」
◆2024年12月9日:「穩住樓市股市」
◆2024年9月26日:「要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對商品房建設要嚴控增量、優化存量、提高質量,加大『白名單』項目貸款投放力度,支持盤活存量閑置土地。要回應群眾關切,調整住房限購政策,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抓緊完善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2024年7月30日:「要落實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新政策,堅持消化存量和優化增量相結合,積極支持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進一步做好保交房工作,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2024年4月30日:「繼續堅持因城施策,壓實地方政府、房地產企業、金融機構各方責任,切實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要結合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的新變化、人民群眾對優質住房的新期待,統籌研究消化存量房產和優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緊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促進房地產高質量發展」
◆2023年12月8日:「要持續有效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2023年7月24日:「要切實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適應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適時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積極推動城中村改造和『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盤活改造各類閑置房產。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制定實施一攬子化債方案」
◆2023年4月28日:「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城施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動建立房地產業發展新模式。在超大特大城市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和『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要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嚴控新增隱性債務」
◆2022年12月6日:沒提房地產
◆2022年7月28日:「要穩定房地產市場,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壓實地方政府責任,保交樓、穩民生」
◆2022年4月29日:「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支持各地從當地實際出發完善房地產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021年12月6日:「要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商品房市場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
◆2021年7月30日:「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快發展租賃住房,落實用地、稅收等支持政策」
◆2021年4月30日:「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防止以學區房等名義炒作房價」
◆2020年12月11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020年7月30日:「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020年4月17日:沒提房地產
◆2019年12月6日:沒提房地產
◆2019年7月30日:「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房地產長效管理機制,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
◆2019年4月19日:「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的長效調控機制」
◆2018 年12月13日:沒提房地產
◆2018年10月31日:沒提房地產
◆2018年7月31日:「下決心解決好房地產市場問題,堅持因城施策,促進供求平衡,合理引導預期,整治市場秩序,堅決遏制房價上漲。加快建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
◆2018年4月23日:「要推動信貸、股市、債市、匯市、樓市健康發展,及時跟進監督,消除隱患」
◆2017年12月8日:「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長效機制建設」
◆2017年7月24日:「要穩定房地產市場,堅持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加快建立長效機制」
◆2017年4月25日:「要加快形成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的長效機制」
◆2016年12月9日:「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
◆2016年10月28日:「注重抑制資產泡沫和防范經濟金融風險」
◆2016年7月26日:「抑制資產泡沫和降低宏觀稅負」
◆2016年4月29日:「要按照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有序消化房地產庫存,注重解決區域性、結構性問題,實行差別化的調控政策」
◆2015年12月14日:「要化解房地產庫存,通過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推進以滿足新市民為出發點的住房制度改革,擴大有效需求,穩定房地產市場」
◆2015年7月30日:沒提房地產
◆2015年4月30日:「要完善市場環境,盤活存量資產,建立房地產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你也可以翻一下
我們昨天寫的那篇文章
2025/4/24
主編-何玲 影像總監-費嘉
編輯-盧丹婷 編導-沈奕飛 攝像-王德正
商務總監-周慧慧 總策劃-王冬鶯 總編輯-劉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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