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埃菲社的最新報道,2023年10月2名巴薩球迷涉嫌種族歧視維尼修斯的案件已經被法院終止調查。
據報道,巴塞羅那的一名法官已終止對兩名巴薩球迷因在2023年10月于蒙特惠奇舉行的國家德比中對維尼修斯種族歧視侮辱的案件調查,已將案件移交給平等待遇與非歧視辦公室處理。
該媒體從司法渠道獲悉,根據檢察院的意見,巴塞羅那第18號調查法庭的法官卡門-加西亞終止了調查,因為她認為侮辱行為并未構成煽動仇恨的罪行,因其沒有產生后果,而且球員甚至沒有聽到這些侮辱。
皇馬俱樂部、球員本人以及西甲聯賽的指控方已經向巴塞羅那高等法院對關閉調查的決定提出了上訴,該調查是由于加泰羅尼亞警察根據在2023年10月于蒙特惠奇體育場舉行的巴薩對皇馬比賽中針對球員的種族歧視歌曲和侮辱而編寫的報告而展開的。
攝像機的錄像和一名證人的證詞使得警方能夠確認,三名巴薩球迷吶喊種族歧視口號,其中一人未成年。兩名被調查者之一行使了不在法官面前作證的權利,而另一名則在加泰羅尼亞警察提供的錄像中承認了自己的行為,但否認其喊叫具有冒犯性,因為他只是因維尼修斯的一次有爭議的動作而對裁判大喊“很過分”。
巴塞羅那仇恨罪檢察官要求法官結案,理由是無法明確被調查者所說的具體言辭,即便這些言辭具冒犯性,也不構成煽動仇恨罪,因為它們沒有在觀眾中產生“號召效應”或導致比賽中斷。
事實上,檢方指出,“沒有確鑿證據”證明對球員使用了哪些言辭:根據西甲提供的唇語報告為“該死的猴子”,根據維尼修斯的說法為“愚蠢的猴子”,而根據被調查者的說法則是“很過分”。
法官同意檢察官的意見,認為侮辱行為沒有達到足以危害社會和諧的嚴重程度——這是煽動仇恨罪所要求的標準——沒有產生后果,而且維尼修斯既沒有聽到也沒有理解這些侮辱。
事實上,在作為受害者的聲明中,球員表示自己感到被冒犯,因為有人對他喊了“猴子”和“愚蠢的猴子”,但他明確表示這些表達是在比賽之后通過觀看錄像時才知道的。
法官認為,并非所有超出言論自由范圍的行為都應被視為犯罪,判例法要求相關言論需具有公眾影響并對其指向的受害者產生影響。
因此,在她的裁定中,法官決定提取證詞并將事件移交給平等待遇與非歧視辦公室,以便調查事實并在適當情況下采取其認為合適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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