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王文彬 通訊員 王楊 王旭 張小雪
近年來,惠民縣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深入貫徹落實“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通過強化多元解紛、精準施策執行、優化司法服務等,助力“心安城市”建設,持續為轄區企業紓困解難、保駕護航。
以“調”止爭,護航企業發展
“法官,這錢要是拿不回來,我的公司都要停工了!”2025年初,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李某情緒激動地走進法院,要求購買方王某償還5萬元貨款及利息。
案件雖小,承辦法官蔣輝卻敏銳意識到,若簡單判決可能引發連鎖反應——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資金鏈斷裂會影響生產,且購買方王某若被強制執行,可能會耽誤工地農民工工資發放。如何既保障原告權益,又避免“一案結多案生”?蔣輝決定將調解作為破題關鍵。
蔣輝主動走訪工地,發現王某因多起債務糾紛賬戶被凍結,而李某的公司也面臨原料斷供危機。她將雙方約至調解室,既釋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又以類案警示失信后果,更以“小微企業本應互助”的情理感化。最終,雙方達成“階梯式還款協議”:王某3日內支付2萬元救急,余款分兩月結清,李某放棄利息訴求。協議簽署當天,王某當場轉賬,公司得以持續運轉。
精準執行,保障勝訴權益
“善意執行不是無原則退讓,對惡意逃債的行為必須重拳出擊!”執行法官王旭在辦理某機械公司與建筑公司租賃合同糾紛時深有感觸。案件判決后,建筑公司負責人陳某屢次以經營困難為由拖延履行4萬元債務,機械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前期,王旭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協調兩家公司達成了分期履行協議。然而被執行人卻未按期履行和解協議,執行法官多次聯系陳某并釋法明理,但陳某均以經濟困難為由消極對待執行。另一邊,機械公司的經營狀況不容樂觀,急需回籠資金。
面對這種情形,王旭果斷改變執行方案,靈活運用預失信、預拘留、預罰款,向被執行人發出“懲戒預警”,試圖說服其主動履行義務。與此同時,積極引導機械公司適用執行追加程序,將陳某追加為被執行人。最終成功凍結全部案款,并及時劃扣給機械公司。執行完畢后,王旭再次對陳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和釋法明理,使其深刻認識到了誠信經營的重要性。
延伸職能,織密司法服務
“買賣合同中若缺乏管理意識,一旦發生糾紛便有可能陷入巨大的危機。”在魏橋創業集團會議室內,與會的相關負責人眉頭微皺。“常見的風險點以及防范建議有以下幾種……”隨著法官娓娓道來,企業負責人的眉頭漸漸舒展開來。這樣的場景已成為惠民縣法院送法進企業活動的常態。
2024年以來,惠民縣法院聚焦轄區繩網、鋁業、養殖業等主導產業,通過“問需于企+精準送法”模式,先后開展專題培訓、法律咨詢等普法宣傳活動20余次,為企業量身定制法律風險防控指南,變“事后維權”為“事前預防”,讓司法服務真正成為企業健康發展的“法治管家”。
從“小磚頭”里的調解智慧,到執行路上的“懲教結合”,再到轄區企業里的普法課堂,惠民縣法院始終以企業需求為導向,打好法治助企“組合拳”,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未來,惠民縣法院將繼續深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以更精準的司法供給、更靈活的辦案機制、更有力的權益保障,持續為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司法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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