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5個國際知識產權日來臨前夕,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10起典型案例,以司法實踐為知識產權保護“亮劍”。其中一起 “傍名牌”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的宣判結果,不僅為企業維權撐腰,更引發商界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強烈關注。
1997年成立的許昌某商貿公司,深耕零售領域多年,發展成為頗具影響力的綜合型企業。其持有的“胖東來”商標,不僅是企業名稱中最具辨識度的字號,更是憑借優質服務和持續推廣,在零售行業打響的金字招牌,深受消費者認可與信賴。
然而,這家企業卻發現,新鄉某網絡銷售商行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直接在淘寶網開設了名為“胖東來超市”的店鋪。許昌某商貿公司第一時間向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在市場監管部門調解下,涉事商行雖承諾改名,卻玩起“文字游戲”—— 將店鋪名換成“胖東來甄選”,繼續借“胖東來”名號招攬生意。
許昌某商貿公司遂將對方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權、賠償損失并賠禮道歉。新鄉市衛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新鄉某網絡銷售商行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法院指出,該商行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企業名稱,故意誤導消費者,讓大家誤以為其商品與許昌某商貿公司存在關聯,構成不正當競爭。更嚴重的是,在接受行政調解后仍拒不徹底整改,侵權惡意十足。最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使用“胖東來” 字樣,在店鋪顯眼位置澄清事實、公開道歉,并賠償許昌某商貿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5萬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此次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國際知識產權日來臨前發布該案例,意義深遠。“胖東來”作為受法律保護的知名企業名稱,法院根據其品牌價值和侵權方屢教不改的情節,給出有力判決,既震懾了企圖“搭便車”的不良商家,也為民營企業創新發展注入一劑“強心針”,彰顯了司法機關保護知識產權、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的堅定決心 。
來源: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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