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有方 >> 第五十三期
案例簡介
調解社工:黃善嘉
>>事件回顧
2023年8月,馬某與張某在南海區內某小區因物業費用問題發生口角繼而產生爭執,后馬某報警求助,為更好地處理轄區里的糾紛,處警警官安排馬某與某物業公司代表到社區調委會進行調解。
>>調解過程
調解會議上,調解社工首先向雙方當事人了解事情原由。小區物業公司代表稱:馬某因一直未繳物業費用,故物業公司派代表張某上門告知及追討,要求馬某支付拖欠的2023年上半年物業費用。隨后,調解社工向馬某了解一直不交物業費用的相關情況。馬某表示,其當年裝修這一住宅時,有3000元的裝修押金在物業公司,此裝修押金足夠抵扣所欠的物業費用,其希望能將該押金抵扣所拖欠的物業費用。隨之,調解社工向小區物業負責人了解馬某所述是否屬實,并嘗試從中協商。物業負責人表示,公司是于2023年1月與小區業委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之前管理該小區的物業公司在撤場時并未與現公司進行對接,表示現物業公司是沒有馬某所提及的裝修押金,不能同意馬某提出的用裝修押金抵扣物業費的請求。對此情況,馬某表示一直都沒有在該小區居住,也不知道小區在何時成立的業委會,前一個物業公司撤場的時候也沒有人通知,所以堅持要求物業公司先退回裝修押金再處理所拖欠的物業費用。
為了解決本案糾紛,調解社工決定嘗試幫助馬某先退回裝修押金,對于是否存在裝修押金的事實,調解社工要求馬某先提供當時物業公司出具的裝修押金收據,在確認過該憑證原件后,社工聯系該小區的上一任物業服務管理公司負責人,了解協商馬某裝修押金的事宜,經過調解社工的溝通,該物業終于將3000元的裝修押金反還予馬某,馬某在收到退還的裝修押金后,一次性繳清了拖欠的全部物業費用。
>>案例點評
開展調解工作時,需要耐心傾聽當事人的訴求,理解他的內心與想法,讓雙方當事人意識到調解的意見具有客觀性及專業性,如此才能讓當事人信服,進而更好、更快、更方便地解決糾紛,努力把矛盾化解在當前,繼而進一步彰顯人民調解的社會作用。
專欄簡介
人民調解員是人民調解工作的具體承擔者,肩負著化解矛盾、宣傳法制、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責任使命。2017年開始,佛山市博睿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先后承接了南海區區直部門調解項目、丹灶鎮糾紛多元化解項目、里水金旗峰社區調解項目等,至今,約30名調解社工活躍在區-鎮-村居三級的矛盾糾紛調處一線中,調解成功率達90%。
調解社工運用社工情懷與專業手法,通過融情于法的專業運用,柔性地處理、協調社會矛盾糾紛,有效的提升調解的成功率和滿意度,令社會工作與司法調解兩種助人的職業擦出更富有人情味、更接地氣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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