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 民航局 咨詢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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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民航局航空器適航審司發布 關于征求咨詢通告《正常類旋翼航空器審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和《運輸類旋翼航空器審定(修訂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據了解,為更好地指導和規范正常類旋翼航空器和運輸類旋翼航空器型號合格審定工作,在參考國外相關資料的基礎上,結合以往型號合格審定工作經驗,民航局航空器適航司于今年組織開展了CCAR-27-R2和CCAR-29-R2更多條款的可接受的符合性方法的編制工作,對咨詢通告《正常類旋翼航空器審定》(AC-27-AA-2023-01)和《運輸類旋翼航空器審定》(AC-29-AA-2023-01)進行補充,形成《正常類旋翼航空器審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和《運輸類旋翼航空器審定(修訂征求意見稿)》,現征求公眾意見。修訂征求意見稿可從中國民用航空局網站“意見征集”欄目下載(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任何個人對于該草案有意見與建議,于2025年5月20日前進行反饋。
此次修訂咨詢通告中:《正常類旋翼航空器審定》新增27.907、27.993、27.1017、27.1329等4個條款和MG 1至MG 15共15個專題的可接受符合性方法;《運輸類旋翼航空器審定》新增29.427、29.907、29.993、29.999、29.1191、29.1329等6個條款和MG 1至MG 17共17個專題的可接受的符合性方法。
正常類旋翼航空器審定 (修訂征求意見稿)
本咨詢通告依據《正常類旋翼航空器適航規定》(CCAR-27-R2)制定。 本咨詢通告適用于正常類旋翼航空器型號合格證、型號合格證更改、 補充型號合格證、型號認可證、補充型號認可證等旋翼航空器設計批準工作。
《正常類旋翼航空器審定》新增27.907、27.993、27.1017、27.1329等4個條款和MG 1至MG 15共15個專題的可接受符合性方法。
正常類旋翼航空器審定(征求意見稿)文件下載鏈接:
https://www.caac.gov.cn/HDJL/YJZJ/202504/P020250425413524914918.docx
以下為咨詢通告目錄:
相關文件下載鏈接:
https://www.caac.gov.cn/HDJL/YJZJ/202504/t20250425_227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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