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川法庭法官引用“洗心泉誡”對雙方當事人開展調解
在洱源縣鄧川鎮舊州村的街心,一座歷經風霜略顯斑駁的石碑靜立了500余年。碑文開篇寫道:“凡我同鄉飲此水者,當知掘地溯源三百余丈之遠……必也滌去舊污,滋長新善。”
自明朝至今,這座石碑便與一旁的洗心泉相依而立,碑刻上的千字誡文與清冽泉水日復一日地滌蕩著這片鄉土,形成了村民“日用而不覺”的行為準則。如今,舊州村以“洗心泉誡”為范本修訂完善村規民約,洱源縣人民法院及周邊村(社區)等對碑文數次進行拓印和借鑒,讓其在基層治理中煥發新的生命力。
云南“最早的民法典”
舊州村是明、清縣址所在地和當時茶馬古道的途經之地,鄉民往來頻繁,各民族互通融合。500多年前,明代清官楊南金辭官回鄉后,便率領當地村民在此修建洗心泉“供飲濟渴”,泉旁同立一誡碑——洗心泉碑,勸誡本地百姓和過路商賈“各洗其心,去惡從善”。
作為古代村規民約的實物載體,該碑誡文共千余字,刻16則“可為”,48則“不可為”,勸誡內容涉及婚姻家庭、環境保護、遵守法度以及勤儉守禮等生活生產的各個方面,被稱為云南“最早的民法典”。
作為云南境內鄉規民約的典范,“洗心泉誡”承載著傳統鄉村自治的智慧,也在早晚常聞常見中內化為村民的行為準則和治理“秘籍”。“一旦村民之間發生糾紛,只要提起誡文,矛盾就消解了一大半。”對于該村黨總支副書記楊高玉和當地村民來說,“洗心泉誡”的內容不僅是公平正義的評判準則,也是人際交往的黏合劑。
千字誡文變身化解密碼
距離洗心泉碑兩公里外,洱源縣人民法院鄧川法庭的法治文化長廊里,調解員楊翊正用方言向鬧矛盾的兩兄弟講解碑文內容:“勿以纖毫利,傷此骨肉情……希望你們不要因為一點小利益,就傷害了兄弟間的骨肉之情。”
2021年,洗心泉碑被拓印放置于鄧川法庭的法治文化長廊的起點處,與繪著“清廉、明禮”故事的南墻、刻畫著“父子、鄰里”關系的北墻相互應和。
“碑文不是冰冷的規訓,更不是簡單的教條,而是司法溫度的生動展現。”鄧川法庭在調解實踐中融入碑文誡語與本地優秀的傳統文化故事,進一步拓展了優秀傳統文化的說理功效,通過“以文化訴”的方式凝聚紛爭雙方的共識,用法理情巧妙化解糾紛。
當村民因灌溉爭端鬧上法庭,調解員會帶他們重讀碑文中“導流砌石三千余工”的艱辛;當贍養糾紛爆發,碑刻的“尊老”篇章便成為調解的“文化藥引”……這種“以案釋誡、以誡化案”的模式,讓近60%的糾紛在訴前消弭。
誡文軟約束煉成綜治硬支撐
2010年,舊州村推進移風易俗,將碑文中“不可相效奢侈、不可暴殄服食、不可婚姻論財”的節儉和婚嫁理念融入新村規民約,規定紅白事從簡并對隨禮、彩禮等金額都設了上限。鄧川鎮黨委副書記劉建榮表示:“在誡文的影響下,舊州村移風易俗工作推進得十分順利,村民規矩辦客,該村也漸漸影響了周圍村(社區)。”十幾年過去,鄧川鎮大操大辦之風幾近絕跡,文明鄉風成了舊州村乃至整個鄧川鎮的隱形“地標”。
“不僅是移風易俗的‘法寶’,‘洗心泉誡’可以說是整個鄧川鎮修訂村規民約的范本,也是基層網格員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中的‘指南針’。”洱源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張智表示。隨著鄧川鎮“綜治中心+網格化”工作機制逐漸完善,網格員將誡文精神記在心里,把新修訂的村規民約揣在身上,聚焦重點人群、重點事件和重點隱患,將古老的德治內涵與現代的法治理念貫穿日常矛盾解紛調處和普法教育始終。近年來,舊州村矛盾糾紛逐年減少,糾紛調解成功率達100%。
多年來,鄧川鎮不斷挖掘“洗心泉誡”中蘊含的仁德、慈善、寬容等優秀的價值內涵,將其融入鄉村治理,潛移默化地影響村民的生產生活,看得見的村規民約“約”出了鄉村新氣象,看不見的文明新風隨著潺潺泉水浸潤民心。
記者 肖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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