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首席記者吳為)4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記者會上,法工委發言人黃海華向媒體介紹了提請即將召開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二次審議的仲裁法修訂草案。
2024年11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了仲裁法修訂草案。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仲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完善符合中國國情、適應新時代發展要求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仲裁制度,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擬進一步完善涉外仲裁制度,加強仲裁監督,完善法院支持仲裁的相關制度等,積極對接國際通行規則,提高仲裁公信力和國際競爭力,更好地服務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對外開放。
對于二審稿具體修改完善的內容,黃海華介紹,仲裁法修訂草案初次審議后,通過公開征求意見、召開座談會、赴地方調研等多種方式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并就涉及的主要問題與有關方面共同研究。
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擬主要修改內容涉及,加強仲裁監督,提高仲裁公信力;完善仲裁委員會制度,優化擔任仲裁員的條件;完善涉外仲裁制度,加強仲裁對外交流合作;完善法院支持仲裁的相關制度,明確仲裁委員會提交的當事人對財產、行為、證據的保全申請,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另據黃海華介紹,2024年11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了仲裁法修訂草案。會后,在中國人大網公開征求意見期間,共收到524人提出的968條意見,另收到來信56封。同時,還將修訂草案印發全國人大代表、基層立法聯系點征求意見,共收到20位代表、18家基層立法聯系點提出的1000余條意見建議。普遍認為,修訂草案著眼于解決仲裁制度實踐中的突出問題,對推動我國仲裁事業發展,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為提高仲裁公信力和國際競爭力提供了法律保障。有的社會公眾、人大代表、立法聯系點就增加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任期和換屆的規定、規范仲裁員指定程序和完善仲裁員任職條件等提出了意見建議;經認真研究,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擬采納相關意見建議并作進一步修改完善。
編輯 張樹婧
校對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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