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李長需
“人在樹下走,屎從天上來。”
近日,鄭州鬧市區的“天屎之路”引發熱議。春夏時節,在緯一路法桐樹上筑巢繁殖的夜鷺,給市民和商戶帶來“鳥屎”煩惱。有人認為這是生態環境改善的象征,也有人抱怨生活受到了干擾。關于夜鷺的“留”與“遷”,爭論不休。
這并非是鄭州一個城市的煩惱,南京的野豬圍城,上海的貉群泛濫……更多的城市,演繹著城市化進程中人與野生動物的深層矛盾。
當越來越多的野生動物以“居民身份”進入鬧市區后,傳統的治理邏輯該怎樣轉變?人類與野生動物該如何相處?
簡單驅離并非治理善策
用簡單的手段把野生動物驅離,是人類在第一時間不假思索的應激反應,但這些反應,都沒有辦法控制適應能力強大的野生動物,反而會引起連鎖的生態災難,帶來更難收拾的后果。
人類與野生動物之間沖突的根源,主要源于人類活動對野生動物棲息地的侵占,讓它們不得不侵入人類居住區,尋找食物和獲得庇護。
以南京野豬圍城為例,其頻繁進城,除了部分地區野豬種群快速增長的原因之外,還有城市對山林的開發縮小了野豬原本的棲息地,造成食物競爭加劇,野豬不得不進城覓食。
野豬給南京造成了困擾,但南京解決困擾,單純地予以捕殺或減少,并非良策。從2022年起,南京曾通過籠捕、圍獵等方式,累計調控356頭。這種方式雖然短時間內能減低野豬的數量,但卻增加了野豬進城的風險。
這是因為,頻繁使用獵槍,會讓野豬感覺到棲息地環境不安全,加劇其外逃風險;而被獵犬和人類追逐,則增加野豬的敵意,造成更多的傷人事件。
更重要的是,按照生態學理論,整個城市生態系統,總體要維持在一個平衡狀態。如果通過驅離或捕殺某種動物,致使其群體大量減少或消失,必然會有其他動物進行生態補位,而補位動物數量的激增,則會與人類產生新的矛盾。
比如野豬被消滅或減少了,其留下的食物鏈和棲息地,可能會讓流浪狗補位,而激增的流浪狗將會導致更多的狂犬病暴露,這要遠比野豬傷人更嚴重。
此外,噪音和光線等驅離手段,還可能加強動物的適應性行為,最終使得沖突更為頻繁。
事實上,不少城市里的野生動物,已經展現出較強的適應性。比如柏林的野狼,已學會識別交通信號燈;加拿大多倫多的城市浣熊,腦子里已生成一套實時導航系統,可以讓它們主動避開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而上海的貉,在浦東會迅速學習小區和公路的設計;在奉賢,甚至學會了估算燒烤攤下班的時間,每天能在燒烤攤收攤之后,第一時間去撿地上還冒著香氣的燒雞骨頭……
如果人類采取更多措施來對付它們,那只會加強它們的適應與反擊能力。
野生動物在城市生態中應擁有平等的權利
當南京市民因野豬闖入社區而報警時,當上海白領因貉群翻動垃圾桶而投訴時,當鄭州商戶因夜鷺糞便困擾而聯名上書時,城市空間正上演著一場荒誕的權利爭奪戰——人類以“文明”之名驅逐動物,卻拒絕承認它們同樣是城市生態的合法公民。
這場斗爭暴露的不僅是治理技術的潰敗,更是人類中心主義的傲慢。而實際上,野生動物也是城市生態的合法“公民”,它們應該和人類一樣,在城市生態中擁有平等的生存權利。
回溯大部分城市的形成過程,可以發現,人類既沒有比野生動物來得更早,也沒有來得更晚,而是共生共存而已。只不過,在后來的城市化過程中,人類通過不斷地擴張,逐漸將野生動物的棲息地碎片化,讓它們生活在城市的夾縫里。
但即便是這樣,人類還要以“威脅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為由,剝奪其城市生存權。這顯然并不符合生態文明時代的理念。在農耕文明時代,我們將野生動物視作需要征服的對象;在工業文明時代,將其看作需要管理的資源;而在生態文明時代,則要求我們學會與野生動物共享資源。
反觀我們對待野生動物的態度,多從對人類“有用”的角度出發:50多年前,當系統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和研究時,多以“瀕危”或具有“科研、社會和經濟價值”為衡量標準,其背后的核心邏輯,是“有用”;后來雖然從法律層面開始整體地保護生物多樣性,但也只是把目光從一個個“有用”的物種,轉向了更為“有用”的生態系統。
這其實是人類中心主義在作祟。現在不少從事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人們認為,他們保護的是野生動物作為生命的存在,而非它們的“價值”。他們甚至還認為,人類和野生動物應該有平權的那一天。
城市動物平權運動,本質上是一場文明自救。當市政檔案中野豬傷人事件,被重新定義為“棲息地糾紛”,當孩子們指著夜鷺群說,“這是我們的鄰居而非討厭鬼”時,布滿鋼鐵森林的城市,才可能成為生命共同體。
畢竟,人類引以為傲的文明,從不是獨屬于人類的戰利品,而是萬千物種在碰撞摩擦中共同書寫的史詩。
給野生動物留足棲居的空間
人類與野生動物沖突的管理策略,在全球范圍內都面臨著日益嚴峻的挑戰。
當前的管理方法,多集中于短期解決方案,例如物理屏障(如電圍欄)、驅趕手段(如噪音和光線)以及對問題動物的遷移等。
這些措施,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緩解沖突,但往往未能觸及沖突的根本原因,比如,電圍欄雖可有效阻止野豬進入城市,但其維護成本高昂,且可能對其他動物產生負面影響;此外,噪音和光線等驅趕手段,可能會導致動物的適應性行為,最終使得沖突更加頻繁?,F有策略的局限性在于,它們可能只是將沖突從一個區域轉移到另一個區域,而未能提供可持續的解決方案。
而可持續的解決方案,無疑是長期和諧共存。典型的案例,是斯里蘭卡在解決人象沖突時,鼓勵農民種植大象不太喜歡的作物,比如肉桂或莫林加等,以物理屏障的方式,來隔斷大象與人類的沖突。
這種方案,可適用于遭受野豬圍城的南京等城市。除了物理屏障、電圍欄之外,還可以采取建設生態廊道,把野豬引導至一個離市區較遠、更適宜其生存的自然棲息地;在城市邊緣地帶與野豬棲息地之間,種植一些野豬不喜歡吃或討厭的作物,比如在東北已經實驗成功的向日葵,比如可散發出野豬討厭氣味的薄荷等,形成一道物理隔離屏障,既減少了人與野豬接觸的幾率,也可提高農民的收入。
當然,在此過程中,我們需要轉變的理念就是,人與動物并非是非此即彼的“零和博弈”關系,而是可以通過科學規劃實現多贏的“共生”關系。這也需要我們承認,人類與其他生物都是城市生態系統的平等參與者。
秉承這一理念,鄭州夜鷺的“留”與“遷”矛盾,其實不難解決,其最終的解決導向,就是“如何讓共處更舒適”。
未來的城市發展,不是人類的獨霸空間,而是人、動物與自然共生的生態共同體。
當我們為自己規劃城市空間時,也應該為野生動物留足“非人類生活空間”;當我們為自己建造高樓大廈或城市管網時,也應該將動物行為學納入工程標準,為其他物種留下棲居的余地。
那樣的城市,才能真正超越人類中心主義的桎梏,配得上“生態文明”四個字的份量。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