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賬”終“到賬”
靖州法院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懷化日報全媒體訊“感謝法院執行干警!這筆錢終于拿到手了。”4月22日,申請執行人李某手持“人民法官高效執法 為民解憂快速辦案”的錦旗來到靖州法院,向法院執行局表示感謝。至此,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件圓滿畫上句號。
李某一直運送原煤給溆浦縣某材料有限公司,貨款累計29萬余元,李某多次催要貨款,該公司僅支付2萬元,尚有27萬余元未結清。多次催討無果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后,該公司僅償還了10萬元,便停止給付,案件遂進入執行程序。執行過程中,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名下生產設備采取查封措施,并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但被執行人履行5萬元后再次違約,拒絕履行剩余還款義務。
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財產線索,靖州法院執行局決定啟動對已查封設備的司法拍賣程序,并前往設備所在地進行扣押。然而,執行干警抵達被執行人生產場地時,被執行人組織工人用設備封堵廠房大門,試圖以此干擾執行工作的正常開展。在執行干警排除干擾對查封設備進行扣押時,又發現部分查封設備被被執行人隱匿轉移。
針對這些情況,執行干警當日責令被執行人于次日將被隱匿的設備運回生產場地。面對被執行人的阻撓,執行干警保持冷靜,對試圖妨礙執行的人員進行耐心勸解,引導其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同時在當地法院的協助下,將被執行人傳喚至該院執行局進行釋法析理。
經過耐心釋法,被執行人意識到拒不履行、抗拒執行的嚴重后果,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當場履行2萬元,并承諾在一周內付清剩余款項。一周后,被執行人如約履行了全部還款義務。
(儲昌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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