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張林
普惠金融是金融工作“五篇大文章”之一,致力于將信用資源特別是信貸資金延伸至小微企業、人口脫貧、創業擔保和農戶生產經營。截至2024年末,全口徑涉農貸款余額高達51.36萬億元,其中,歸屬于普惠金融貸款的農戶生產經營貸款余額也已經達到10.38萬億元,同比增長12.3%。
承載著助力鄉村振興的重任,近年來涉農貸款及農戶生產經營貸款較快增長,與此同時,卻也出現金融機構之間在普惠領域及涉農領域競爭加劇的現象。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關于扎實做好2025年“三農”金融工作的通知》,在通知內容中,首次使用了“防止并糾正對涉農優質客戶過度授信、‘內卷式’競爭等現象”這一措辭。
銀行業天然具有競爭加劇的傾向,無論是從負債端吸引存款,還是從資產端投放信貸,金融行業需要同時在兩個方向展開競爭,所以各個國家都設立了銀行業的競業限制與自律機制。對于涉農貸款而言,有三點原因使得該領域的信貸競爭程度顯著偏高。
一方面,涉農生產經營的優質融資主體更加稀缺。以企業主體為例,全國農、林、牧、漁四個行業的法人企業單位數合計249.5萬家(截至2022年),其中規模以上(年營收500萬元以上)企業數量或不足10萬家。相比之下,全國工業企業法人單位數為423.6萬家(截至2023年),規模以上(年營收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數量則多達51.2萬家。
在優質融資主體較為稀缺的背景下,信貸資源的流向將集中在這些優質客戶身上。與此同時,縣域內的銀行機構也相對飽和,特別是在沿海發達地區,一個經濟強縣的銀行機構或網點數量可能超過30家。
另一方面,根據2019年發布的相關政策,縣域及城區農村商業銀行發展方向、戰略定位和經營重點,在原則上要實施“機構不出縣、業務不跨縣”,這意味著全國1500家左右的農商行中的絕大多數,都要在本縣域內展業,這又進一步加劇了縣域內信貸資源流向的擁擠程度。
最后,在政策引導涉農貸款與普惠貸款保持較高增長的基調之下,大型商行、股份制銀行以及城商行也加大力度向涉農領域進行信貸下沉。其中,因“下鄉”拓展縣域和農村市場等原因,2023年年末,城商銀行營業網點2.01萬個,比2019年年末增加了2180個。
對于銀行體系而言,資金流動的順序是國有大行、大型商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與農商行。其中最靠近農村的農商行其資金成本是最高的,比如大行的帶息負債綜合成本不到2%,但農商行的帶息負債綜合成本約為2.15%。大型銀行的“政策性金融”成分更重,因此在普惠金融與涉農領域也都需要加大信貸投放力度。
當這些因素集中到一起,便形成了涉農信貸領域紛紛采取“掐尖”“壘大戶”等“內卷式”競爭的現象。這一現象也帶來三個后果,首先是農商行或農信社的展業壓力加大,不利于小型金融機構的風險防范,其次是涉農優質客戶對于信貸資金的使用可能會不夠審慎,最后是涉農的非優質融資客戶反而可能因此面臨更高的借貸成本。
曾經少有人問津的涉農信用市場,如今卻成為各路信貸資金“內卷”的戰場,如何解決?
回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措辭,在“防止并糾正對涉農優質客戶過度授信”這句話中,“優質客戶”這四個字是重點,這些涉農融資主體已經在多個方面走上了正軌,融資需求也并沒有那么急迫。在這些優質客戶之外,還有許多亟需引導、扶持的涉農領域亟需資金的澆灌,這些領域既包括農業基礎設施,也包括農業種植與加工等具體產業,甚至還包括農村地區的社會保障。
對金融機構而言,在將信貸資源注入農業農村領域的過程中,還是應當注重差異化的錯位競爭秩序。大型銀行機構的資金成本更低、技術優勢更強,這種成本與技術優勢應當體現為“栽桃樹”而非“摘桃子”,推動更多的非優質涉農客戶成為優質涉農客戶。對農商行等小型金融機構而言,則需要增強內在的競爭力,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運用效率、降低機構信用風險,而不應當寄希望于政策提供業務層面的額外保護。
農業與農村的振興離不開金融要素的投入,涉農信貸資金的增長和普惠金融的發展亦是大勢所趨,局部領域出現的“內卷式”競爭需要及時糾正,但并不會動搖金融服務三農的根基。
(作者系遠東資信首席宏觀研究員)
張林
遠東資信首席宏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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